本報北京1月20日訊 記者韓雪萌報道 近日,銀監會制定印發了《“1104工程”投入運行后監管業務流程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調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職責分設、責權明晰、統一協調、運作高效”的思路,逐步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的分離,合理配置非現場監管人力資源,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管力量,建立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相互銜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協作機制。
為建立有機協調、科學規范的非現場監管流程,理順監管職責關系,不斷提高非現場監管工作水平,實現整體、持續和有效的監管,銀監會早在成立之初就啟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程———“1104工程”。同時,確定了“周密論證、統一規劃、急用先行、分段實施”的指導思想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標準、資源共享”的系統建設原則,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銀監會非現場監管信息科技平臺。“1104工程”的實施,是建立有效銀行監管體系的重大舉措,是我國銀行業監管方式的一次革命。
《意見》在科學研究、多次論證和認真聽取香港金管局有關專家建議意見的基礎上,就“1104工程”投入運行后監管業務流程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調整提出了系統、全面、具體的指導意見,目的是為了配合“1104工程”實施,給銀監會機關各部門和各銀監局明確的政策意向和操作依據。
《意見》明確了監管業務流程、組織機構、職責分工調整的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以及非現場監管的工作職責;提出了穩步推行非現場監管專業化措施及非現場監管人力資源配置措施;梳理了非現場監管數據的信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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