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不再堅持整體改制上市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6:56 和訊網-證券市場周刊 | |||||||||
股改新思路:滬蘇浙粵優質資產或可優先改制上市;央行主導的“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第一稿基本明確農行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 作者: 本刊記者 楊練/文 2005年最后一天,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冒雪視察了中國農業銀行(下稱農行)北京分行營
去年10月,農行第三次股改方案被國務院否決(見本刊2005年11月5日總第1168期),隨后,管理層明確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須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也就是說,留給農行的時間只有屈指可數300多天了。 “表面上看,劉主席是祝福農行員工新年,更深的含義是借此機會顯示監管層對農行股改的重視,并沒有如外界所傳的那樣監管層對農行這個包袱已不聞不問,劉明康的現身是對不實傳言的最好回擊。”農行人士說。 果然在兩個多月靜默后,新年伊始,關于農行股改的利好消息破冰而出。本刊獲知,農行已經提出了新的股份制改革思路,尤為關鍵的是此次方案與前幾次不同:它在起草前就得到了監管層的認可。種種跡象表明,農行股改迎來了峰回路轉的新契機。 分批改革更適合農行 這個新方案總的原則是農行不再堅持總體一次性改制上市的慣有思路,而是改為把全國分成四個大區,按每個區資產的優劣情況,分批分次進行處理,好的資產可以優先改制上市。一知情者介紹,這是農行針對自身不良資產偏高和資本充足率偏低,在短期內僅靠自身條件很難有大的改進的實際情況,有針對地提出的新思路。 據知,目前影響農行股改的最大障礙,是不良資產究竟應該如何合理的處置。全部讓國家買單近似甩包袱的做法已被證明行不通,這也是該行第三次股改方案被否決的一個主要原因。 截至2005年9月末,農行的不良貸款余額為6919億元,比年初下降4.2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4.78%,比年初下降1.95個百分點。盡管已經比2005年初有所好轉,但農行的不良資產總量和不良資產率仍然高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首。 既然不良資產總量巨大,一次性徹底處置有困難,那么農行采取“化大為小”的做法。 據透露,分批處理不良資產原則的核心,是農行先劃出一部分狀況比較好的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剝離不良資產后,由國家注資再進行股份制改革,當這塊資產完成后,再視時機進行其他狀況較差資產的改革。 目前在農行的資產中,東南沿海的上海、江蘇、浙江以及廣東一些地區的資產狀況比較好,經營管理水平也較高,且內部試點改革也已經在去年穩步推行,率先進行股改的條件和基礎比較好。 真正商業銀行之爭 農行成立之初,一直承擔“三農責任”,也就是說,該行除去商業銀行業務外,還承擔著“支持三農”的政策性業務,這是其他三大國有商業銀行所沒有的。這已成為農行股改不可回避的一個特色問題。 在農行第三次上報的股改方案中,農行迫切希望國家能給予自己的政策性業務一個明確的說法,并有意放棄三農責任。這個方案被否了。 普遍的觀點是,農行股改要想順利進行,其政策性業務如何處理以及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如何確定,才是關鍵而敏感的因素。如今,這個答案有了一點眉目。 《證券市場周刊》獲知,由央行主導的“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第一稿已經擬好,日前呈報國務院。等“十一五”規劃公布后,該方案將于今年頒布實施,成為指導農村金融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農行研究室的一位人士表示,盡管不是最終的定稿,但里面傳達出的信息還是比較鼓舞人心的。在這份方案里,與農行股改有緊密聯系的是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關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下稱農發行)業務范圍的拓展,二是農行的改革方向的定位。 在方案第一稿里,對于農發行的改革,主要的觀點是在確保農發行在繼續承擔原有的糧棉油購銷儲備信貸業務的同時,應逐步適當拓寬農發行的業務范圍: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開發推廣、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試點開辦農業保險業務和辦理其他金融機構、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轉貸、委托業務,探索農村開發性金融的路子。 如按此改革思路,原來由農行承擔的包括小額貸款、扶貧貸款等政策性業務將責無旁貸由農發行承擔,并全部劃回農發行。這對農行來說,無疑是卸下了一個大包袱,為其商業化改革奠定了基礎。 而關于農行的股改方向,方案里也基本明確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但對此業界仍有不同的觀點,主要是有關主管部門希望把農行股改納入到統一的農村金融體系內進行整體上的布局和考慮。 農行一人士坦言,要想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必須把政策性業務完全剝離,并在機制上徹底擺脫“農”字的束縛,如果僅是單純的剝離政策性業務,仍然部分限制農行經營和業務活動的范圍,那么,股改后的農行還不是市場化運作的、完全意義上的商業銀行。 因此盡管“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第一稿對農行不啻為一大利好,但是,“這僅僅還是方案的初稿,僅代表了起草的專家意見,不完全是管理層的真實意愿和想法,正因為如此,在初稿的審議、修改中,這一問題的最終結論肯定還面臨著許多不定的因素,因此,現在我們只能是持謹慎樂觀的態度。”上述人士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