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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貸款解燃眉之急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10:57 瀟湘晨報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三部委聯合發布《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明確了在對風險券商處置過程中,個人債權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收購原則和辦法。

  《意見》明確指出,對于個人儲蓄存款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合法本息全額收購,在存款保險和投資者保護制度建立之前,央行再貸款將成為收購的主要資金來源。

  保證金“保本保息”

  在昨日三部委的聯合發文中明確提出,在存款保險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建立之前,按照“依法清償、適當收購”的原則處理停業整頓、托管經營、被撤銷金融機構(不包括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中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問題。

  《意見》明確指出,對于個人儲蓄存款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合法本息全額收購。對于在2004年9月30日(含2004年9月30日)以前發生的收購范圍內的其他個人債權的本金部分按照規定標準收購。其中,同一個人(即同一身份證號的個人)債權金額累計在10萬元(含1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予以全額收購;同一個人債權金額累計在10萬元(不含10萬元)人民幣以上部分,按九折價格收購。

  對于列入收購范圍的個人債權則包括,居民個人的委托財產,如委托理財(含三方監管委托理財、委托租賃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權屬不清晰或被挪用的委托財產(含信托,下同)形成對金融機構的個人債權。對于權屬清晰,未被受托金融機構挪用的委托財產,不作為清算財產,不納入收購范圍。另外,居民個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機構相關賬戶上的被金融機構挪用的有價證券(含國債、股票、其他債券)形成的對金融機構的個人債權,也在收購之列。

  央行再貸款為主要資金來源

  對于收購的資金來源,昨日三部委發文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將成為主要收購資金來源。

  《意見》指出,中央政府將對個人儲蓄存款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收購全盤負責,其他個人債權則由中央政府承擔90%,金融機構總部及營業網點所屬地方政府負責10%。

  其中,中央政府負責籌集的收購資金在存款保險制度及證券投資者補償機制建立之前,由人民銀行用再貸款墊付,承貸主體由人民銀行與監管部門協商確定。人民銀行墊付再貸款后由監管部門行使該債權的受讓權,該債權由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今后建立的存款保險和證券投資者補償基金償還。再貸款的損失由人民銀行和財政部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執行。地方政府收購資金的籌集中,如地方財力確有困難,也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解決。

  緩解風險券商正常業務經營壓力

  “未來風險券商中處置將有法可依。”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指出,“這個辦法實際上是把以前的一些做法和經驗進行總結,上升到了部門規章層面。”宋一欣特別指出,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個人在證券公司中被挪用的個人資產。如個人被挪用的委托理財資金、以及存管的各類證券交易品種也在收購之列。

  一直以來在對風險券商處置中,往往由券商先行發布債權登記公告,但到目前為止,對于其中的個人債權及保證金的處理尚無先例,無論是破產的南方證券,還是被關閉的閩發證券,其對個人的債權債務都沒有進行具體處理,目前仍然處于待定狀態。相反,像南方證券的經紀業務目前仍然處于正常運轉中。“解決好個人債權問題能夠給未來的券商整合提供條件。”財富證券研究所副總經理申文高認為,“同時也有利于緩解風險券商目前的正常業務的經營壓力。”  本報記者 卜 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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