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內力爭消除城市信用社風險隱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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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4日 10:22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7月13日訊 記者韓雪萌報道 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城市信用社整頓工作,指導和加強城市信用社監管,基本消除城市信用社風險隱患,加快城市信用社改革發展步伐,日前,銀監會發布了《城市信用社監管與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確立了今后一段時期城市信用社監管與發展的思路、重點和總體目標。 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1998年以來,銀行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在
針對上述問題,銀監會借鑒以往風險處置經驗和中小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經驗,結合我國城市信用社實際,分析城市信用社市場定位和發展方向,制定了《規劃》。《規劃》提出了城市信用社監管與發展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本著有利于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有利于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有利于城市信用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監管思路,按照“整體規劃,具體指導,標本兼治,分類處置”的風險處置原則,堅持“一社一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整頓、規范改造和扶持發展,基本消除城市信用社的風險隱患,將城市信用社逐步發展成為產權關系清晰、治理結構完善、經營管理規范的股份制金融企業。《規劃》共分三部分,分別是:進一步加快城市信用社整頓工作步伐,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城市信用社的整頓工作;按照股份制原則對經整頓后的城市信用社進行規范改造,推進城市信用社的良性發展;研究確定經整頓后的城市信用社發展方向。《規劃》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情況的城市信用社,分別提出了不同的工作目標和實施途徑,對城市信用社監管工作及城市信用社經營管理重點、改革和發展方向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尤其是提出了經整頓后的城市信用社要從實際出發,本著有利于消除城市信用社風險隱患、有利于地方經濟發展的原則,審慎地研究確定本轄區城市信用社的發展方向。《規劃》經過了長時期的起草和醞釀,廣泛征求了監管部門和城市信用社的意見,吸納了國際中小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發展經驗,反映了目前銀監會對城市信用社的監管思路和發展要求,明確了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頓和改革發展過程中有關政策和要求,將推動城市信用社改善經營理念、提高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規范經營行為,全面提高城市信用社的市場競爭能力。《規劃》的發布有利于統一監管思路,改善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將對城市信用社的經營管理和實施有效監管發揮重要導向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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