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雪萌
本報北京6月22日訊 記者 韓雪萌 報道 中國銀監會主席、黨委書記劉明康近日在遼寧調研時指出,銀監會將實行重大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哪里出了案件,就要上追兩級的領導責任,同時對經營管理和內審稽核這兩條線上實施雙線問責,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從內控制度和考核評價辦法上建立防范案件風險的長效機制。
劉明康指出,近期銀行案件發生有三大特點:一是絕大部分屬于基層機構高管人員作案;二是內控制度存在漏洞或形同虛設,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類似的案件在不同的機構甚至同一銀行內簡單重復;三是犯罪分子作大案后很輕易地一跑了之。為此,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一定要認真落實銀監會關于加大防范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十三條”措施,深入推進案件專項治理工作。
他說,當前要特別關注宏觀調控政策對銀行貸款的滯后效應,加強對土地儲備、高速公路建設、汽車消費和房地產等有關領域貸款的風險提示和管理,防止不良貸款反彈。在防范信用風險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理和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風險是否可控、成本是否可算、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的要求,認真制定并落實個人理財、財富管理、私人銀行、資產證券化等新業務發展中的風險管理措施。
據悉,為此,銀監會將專門成立創新業務監管部門,以跟進國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創新變化,及時研究制定業務創新風險的監管策略,在規范業務創新管理的同時,積極促進業務創新的穩健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