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以節水為重點的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力度,促進節水技術、設備水平的提高,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訂并發布了第一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節水設備(產品)目錄》,并制訂了鼓勵和扶持政策。
第一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節水設備(產品)目錄》,包括換熱設備,污水處理設備,化學水處理設備,供水及排渣處理設備,海水、苦咸水等利用設備,節水監測儀器及水處理藥劑等6類,共30項。
有關鼓勵和扶持的政策主要有: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凡使用目錄中的國產設備,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的規定,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國家經貿委將在技術開發和技術改造項目中,重點支持開發、研制、生產和使用列入目錄的設備(產品),并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項目,將給予貼息支持或適當補助;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應優先選用符合要求的目錄中的設備(產品)。
國家經貿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在認真分析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基礎上,選擇本目錄內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較優勢的產品,支持其發展。同時,可參照本通知的精神,制訂相應的支持措施。
國家經貿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內外市場需求變化和節水技術發展的情況,陸續分批發布鼓勵發展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