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3天的北京國際電視周讓突然進入夏天的北京感受到了另一種熱度:無論是參展單位還是參觀人數都比往屆成倍增長。電視周新聞發言人潘洪業在人聲鼎沸的展廳里大聲告訴記者:本屆電視周成交額預計將達3億至4億元,而這些參展的電視節目的投資絕大多數來自于社會集資。
這不免會讓人想到另一則消息:美國時代華納今年斥資香港華娛衛視,據說出手就是一億美元。同時民間資本投向基礎教育、文化公司股票廣受追捧的消息近期以來不絕于耳。人們發現,文化產業巨大的市場潛力和利潤空間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資本。隨著網絡熱潮的漸漸冷卻,資本流向何處成了人們再次關注的話題。業內人士分析,文化產業,很有可能將成為下一個熱點。
文化產業吸引資本
“資本與傳媒業的結合,將是未來3至5年內我國社會實踐深刻變革的重要現象。”——喻國明(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
今年以來,電視界的新聞一直不斷:內地第一家上市傳媒公司湖南電廣傳媒投入8600萬巨資打造大型財經欄目《財富中國》,很快便在80多家電視臺成功落地,而這是電廣傳媒首次介入欄目制作并進軍全國。無獨有偶,另一家上市公司賽迪集團旗下的賽迪影視也在全國40余家電視臺亮相,它與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聯合推出的日播節目《環球IT報道》甚至打入了“外地節目水都潑不進去”的上海。加上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屬的北京分公司與在制作一檔大型游戲欄目《世紀攻略》準備和央視熱點欄目一較高下。人們驚嘆:國有企業及上市公司開始大舉介入電視欄目制作——它將成為區別于各電視臺及民間電視制作公司之外的“第三勢力”。
資本不僅看好電視界。北大青鳥投資1億元人民幣成立文化發展公司、歌華上市成功融資12億元、“電視湘軍”電廣傳媒去年11月新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達15多億元……文化產業對資本的吸引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有這樣一組數據:1990年以前,依靠社會力量辦起來的文化產業總量遠遠小于文化系統,但到1998年,卻是文化系統的2.7倍,從業人員為1.5倍,迅猛的發展勢頭由此可見一斑。1999年,全國文化市場產業單位已達27萬余家,從業人員113.4萬人,固定資產原值315.7億元。據初步測算,到2005年,我國文化的潛在消費能力將達到近5500億元。
文化產業空間巨大
人們驚奇地發現,過去的“精神財富”已變為巨大的“物質財富”,而這種變化,正在加速步伐,并日趨強烈地影響著世界的經濟格局。
什么是文化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經濟研究所博士生導師白仲堯教授認為,文化產業的范圍非常寬泛,娛樂、演出、音像、旅游、影視、教育、出版、新聞甚至科研、體育等等,都可以納入大文化產業的范疇。一直以來,我國對文化業都是當做文化事業來對待,沒有產業經營的概念。
1998年,全國文化產業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26%(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0.8%,這與國外文化產業在其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地位相差極大。近二十年來,發達國家在文化產業的領域里創造了一系列的“奇跡”:一部《泰坦尼克號》的收入近20億美元,而我國1998年文化部系統的文化產業收入僅為81億元人民幣;日本娛樂業經營收入超過了本國汽車工業產值;影視業在美國的出口值僅次于航空航天業,成為第二大產業;美國體育經濟的收入已經超過石油工業與證券交易的總和;英國的文化產業,平均發展速度是整個經濟增長率的近兩倍,從業人員占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加拿大的文化產業規模已經超過農業、交通、通訊及信息技術、建筑業等……
“嚴格說,中國還沒有形成文化產業。所以我們進來會有比較大的發展空間和盈利的可能性。”北大文化發展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楊國偉這樣認為。因為過去中國的文化產品過于強調其意識形態性,特別是傳媒方面,多數沒有作為一個產品去經營。雖然也出現了一些做文化的企業,但他們仍處于“單打獨斗”的狀態,遠遠沒有做成一個完整的蛋糕和規范的市場。
入世之后,很多行業如果離開了國家壟斷的羽翼,恐怕抵御不了國外資本和國外產業的沖擊,但中國的文化還有民族的優勢,如果能在比較快的時間里形成自己的規模,恰恰可以形成一定實力與國外的文化勢力平等地競爭。正因為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被同化的可能不大,因此楊國偉認為文化產業應是入世之后最有希望的產業。
是否會成為網絡之后的又一個泡沫
經濟學者張翔鵬認為,要發展文化產業,應該組建文化產業的大型企業,籌集文化產業的發展基金,強化文化產業的法制建設,并且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而中國目前的文化產業仍存在諸多的問題需要解決。有專家指出,如果缺乏綜合的考慮和綜合的條件,資本對文化產業的投資熱也存在“泡沫”的危險。
在剛剛結束的國際周的主題論壇中,人民大學教授喻國明提出,對媒介產業的投資,至少有三個制約條件:必須是足量的、長期的、智慧的。今天的媒介行業已經進入到一個所謂贏家通吃的時代,這個時代建立了一個市場進入的高門檻。如果投資達不到這個門檻所需要的強度,前期的投資就是無效的投資。而且,這個投資不是一個春播秋種農民式的短期投資,同時這種投資應該輔之于對人才產業模式高智商、高智力營造者相配套的投資。
投資文化產業同時需要一個成熟的外部環境。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文化市場法制監管機制仍然無法用“相當完善”來形容。近年相繼出臺的《著作權法》、《音像制品管理條例》、《電影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規,再加上其他各種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基本上做到了文化市場有法可依。據了解,目前文化部正在加快制定《文化市場法》,保護尚顯稚嫩的中國文化產業。張翔鵬認為,我們即將加入WTO,文化市場的競爭,相當一部分是文化產業相關法律的競爭。
美國時代華納擁有1500億美元固定資產,其與美國在線合并后,新公司的市場價值高達3500億美元,與之相比,我國文化產業吸引的資金還只是“小兒科”。在巨大的發展前景面前,充滿激情的資金該冷靜地思考一下發展的道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