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燦國 “五一”期間,在長沙頗有名氣的“譚魚頭”酒家,記者落座后點了一個在長沙街頭隨處可見的本地品牌啤酒,豈料服務員連連搖頭說“沒有”,隨后到來的領班進一步解釋說:“倉庫里是有,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讓上柜。”
在一再追問之下,領班否認“特殊原因”是“質量問題”。
旁邊懂行的朋友一語道破天機:“因為這個品牌沒給酒店交進場費!”
5月4日,記者和朋友到長沙有名的潭州瓦罐店吃飯,發現酒店里全是百威啤酒的促銷小姐,她們極力向我們推銷百威,而問及其他啤酒時則緘口不言。
熟知內情的朋友告訴我,此店今年被百威以10萬元的價格買了專場,因此不準別的品牌前來促銷。
再一調查,記者發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長沙中檔以上的酒店一般都要向啤酒廠家要“進場費”,這種風氣在毗鄰長沙的株洲、湘潭兩市也漸刮漸盛。
“進場費”讓各酒店賺得盆滿缽滿。據了解,一個中檔酒店引進一個啤酒品牌,一年費用少說幾千元,多則上萬元。
一些生意較好的酒店,干脆和某個啤酒廠家簽訂“年度買斷合同”:即年內酒店主銷或專銷該廠啤酒,條件是該廠向酒店交付幾萬元或10萬元以上的“銷售費”,這便是在湖南啤酒界當前流行的“終端買斷”名詞的由來。
眼下酒店索要的“進場費”和“專場買斷費”越來越高,眾啤酒企業叫苦不迭,一位啤酒企業的老總對記者訴苦道:“我們不想做,但為了占有市場,也不得不忍痛這么干。”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促成酒家收“進場費”及“買斷費”的,正是廠家自己。這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和同行的腳。
湖南向來是啤酒廠家激戰之地,去年湖南衛視[微博]的啤酒廣告收入甚至超過了央視同類廣告,長沙則更是各廠家寸土必爭的戰場。
1999年前后,為了打進長沙市場,廣州的珠江啤酒和武漢的百威啤酒開風氣之先:采取送冰柜和送“進場費”的手段,刺激酒店銷售自家品牌啤酒。
嘗到甜頭的酒店迅速推廣了這種做法,珠江、百威銷量大增,其他品牌啤酒不得不倉促應戰。于是,“終端買斷”出現了。
經營觀念相對傳統的湘潭也不落后。據了解,湘潭市區目前啤酒銷量較多的酒家有15家左右,其中9家被外省啤酒廠家買斷,已經或即將不再銷售本地啤酒,湘潭啤酒企業終于被會“念經”的“外地和尚”降服了。
其實比“本地和尚”更苦的是本地的消費者。
湘潭汽車站職工劉堅告訴記者:到好一點的酒店去,不但喝不到本地啤酒,而且酒店的啤酒價格比小飯店里的貴不少。
業內人士道出實質:被酒店賺走的“羊毛”最終出在消費者身上。
有人算了一筆賬:某品牌啤酒每箱出廠價在40元以下,銷給“對口”酒家價格翻成了88元,而酒店銷給消費者卻成了144元!
法律界人士指出,“終端買斷”和“交費進場”現象是生產企業和銷售商勾結起來實施的一種限制競爭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消費者只能喝酒店指定的酒,酒店憑空抬高酒的零售價,顯然有悖法律規定。
另據了解,湖南省有關部門已開始重視此事,并將其納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行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