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艷 陳卉) 記者昨日從省黃金協會獲悉:從今日起,我省內銷黃金飾品每克純重批發價由原來的96元調整為82元,零售價由118元調整為102元。
根據調價規定,各地在執行時,可以在上述定價的基準上下浮動,浮動的金額為每克不超過2元,即批發上浮不超過每克84元,下浮不低于80元;零售上浮不超過每克104元,下浮不低于每克100元。
此次金價調整依據是國家日前發文所作的全國統一調整。其理由有三:一是國際金價下調;二是走私嚴重已引起市場混亂;三是規范“五一”金價市場。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金價調整將有望刺激“五一”市場的金飾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