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計委和交通部的通知,從5月1日開始,我國將全面放開水上客貨運輸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此次價格放開涉及國家和地方各級海洋和內河航運企業,重點是原油運輸價格的放開。除由軍費開支和財政直接支出的軍事搶險救災運輸價格繼續實行政府定價外,其他水運的具體價格將全部由水運企業根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行確定。
交通部的負責人認為,水運價格放開不會帶來運價的大幅波動。
交通部水運司副司長彭翠紅說:“水運價格的放開,從長遠來看,可以促進其他運輸方式進一步走向市場和價格的開放,從而有利于我國現代物流(即綜合運輸)的開展和多司聯運的開展!
交通部負責人強調,水運價格放開之后,各水運企業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水運企業調整客貨運價格時,也應提前三十天向社會公布。對于調價幅度明顯不合理引起社會各方面強烈反映的,各地價格和交通主管部門將依據《價格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