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4月21日電(記者廖君) 供應商與超市之間原本平等互利、互為依存的利益關系,在買方市場條件下,發生了重心傾向超市一方的變化。超市處于主導和支配的地位,供應商則處于被動、屈從、聽命的境地,眾供應商因此對商家滿腹怨言。
記者從武漢商業總會了解到,超市方怎么說,供應商就得怎么辦,兩者間少有溝通,更無商量。強行打折、強行收費、強行攤派,強行結算、強行辭退的現象十分普遍。溫州一
廠商說,企業進場商家就要抽取銷售額的15%,商場搞活動就要打對折,有時還沒有上市的新產品也要打折。對本省的生產商,各商場也沒有實行“特殊待遇”。
湖北一公司代表反映,超市、商場營銷活動頻繁,可事前沒有人通知供應商,在心理上、貨物上都沒有準備,以致于不知所措。一家茶葉公司的負責人說,有的超市不對供應商說明任何理由就叫撤柜,簽1年的合同只做3個月就叫走人,不僅不退費用,更不對供應商交違約金。如果是供應商如此做法,恐怕各種賠償、罰款都會蜂涌而至。
商場、超市各項費用名目繁多,收費金額令供應商負擔日益加重。上海一公司說,現在商家不斷降低銷售價格,只求吸引更多的顧客流,在消費者身上賺不到錢,就拼命在廠家身上扣。以該公司為例,他們去年在家樂福銷售120萬元,費用近18萬元,毛利只有七八點,扣率又要收10點,基本上不賺甚至虧本。進超市專柜要交開戶費1萬元,進場費1萬元,管理費1千元,節日費2000元。中國的四大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家樂福要收4500元促銷費,連“圣誕節”促銷費也高達6000元,分店一年一個店慶收6000元,上海總部搞“店慶”,要收15000元。此外,廠家每新增一個經營品種要加收1000元,如果不交這些“苛捐雜稅”,想上超市、商場銷售,比登天還難。有些地理位置優越、客流量大的商場和超市,即使愿意支付更多的費用,也可能因為商場營業面積有限而被拒之門外。
貨賬難結,貨款難收。一家保健品公司說,家樂福、好又多、華聯等幾家超市,按合同約定75天結一次賬,要拖到90天,規定一月一結的要拖到三個月才結。一家公司的銷貨款甚至拖了9個月才結賬。
對此,眾供應商齊聲呼吁,商家應加強行業間的自律,開展各項促銷活動,應依據自覺自愿的原則,不要拉廠家“陪綁”搞惡性競爭,同時應進一步規范管理,不要給供應商帶來額外的沉重負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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