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20日電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以侵犯商業秘密罪一審分別判處江蘇正昌集團辦公室副主任呂順凱、江蘇牧羊集團職工顧如明有期徒刑3年。
據悉,江蘇牧羊集團與江蘇正昌集團同為以生產飼料機械為主的企業。1998年初,江蘇正昌集團辦公室副主任呂順凱為了獲得牧羊集團包括新產品開發、企業管理、財務報表等方面的信息,與牧羊集團職工顧如明相識并要其作為正昌集團的“臥底”,定期付給顧如明信息費以收買牧羊集團的“經濟情報”。
1996年,江蘇牧羊集團從英國引進一種型號先進的顆粒機并投入生產,效益顯著。1999年初,呂順凱向顧如明提出需要這種從英國引進的先進顆粒機的圖紙,顧如明遂于1999年1月26日采取撞門入室的手段,潛入牧羊集團中宏機械有限公司三樓技術部,竊取了一套3本共304頁有關這一型號顆粒機的圖紙,后以12萬元的價格賣給正昌集團呂順凱。
江蘇牧羊集團圖紙被竊造成商業秘密泄露,牧羊集團于1999年2月27日至3月27日被迫停止生產,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