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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家庭財產保險悄悄“變臉”
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3月06日 10:35 新聞晨報
過節了,全家外出旅游,幾天后回到家一看,家中已“水漫金山”;晴朗的休息天,支出晾衣竿準備大洗一番,卻不料竿子掉下,砸傷了樓下的阿婆;電話單來了,費用讓人“嚇一跳”,到電信局一查,果然被人偷打了……這樣的煩心事如今在老百姓生活中司空見慣,遇上了,找居委會、找物業公司,甚至找派出所,而在不久的將來,也許人們的第一反應是:找保險公司。
近來,滬上各大保險公司紛紛推出全新的家庭財產保險,十幾年來“鐵板一塊”的家財險正在緊鑼密鼓的運作下悄悄“變臉”。
舊家財保險:落后20年最早推出于80年代的家庭財產保險在那個時代作為對低收入家庭的一種保障曾經紅火一時,然而與十幾年前家庭財產保險門庭若市的“盛況”相比,如今的家庭財產保險在各大保險公司的眼中頗有點“雞肋”的味道――別的險種接單成倍增長,而家財險接到的保單卻越來越少,去年中國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險費收入總共19億元,家庭財產保險僅做了2000萬元;平安保險公司去年的家財險收入也只有區區100萬元。
是老百姓不需要給家庭財產買保險嗎?顯然不是。某大保險公司的家財險業務推銷員告訴筆者,他們每次外出推廣家財險時來咨詢的人都不少,但往往是聽完介紹后就沒興趣下單了,咨詢者說得最多的幾句話是“不就是火險嗎?沒啥新內容。”“這不保那不保,到時又是‘十賠九不中’。”
近年來,老百姓家庭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家庭生活用品的檔次也在不斷提高,而保險公司家財險仍在沿用80年代的那套保險條款。過去百姓的房屋多為公房,家財險對家庭房屋的保額很低,如今住房都是商品房,房價上去了,投保額卻沒有相應上調;越來越普及的珠寶首飾、手提電腦、高級時裝等家庭高檔消費品,在舊保單條款中都還沒有,能保的仍是“床上用品、家具、電視機”等東西。
如此陳舊的保險條款當然對百姓沒有吸引力,由于老的家財險保障范圍小、保額低,不少人把它喻為“聾子的耳朵――擺設”。前不久一項全國范圍內的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居民對家庭財產保險有需求的家庭達到80%以上,但真正投保的家庭卻只有10%左右,上海家庭的投保率僅7%,這與國外發達國家家庭財產險普及率達到70%形成鮮明對比。中保上海分公司去年底所作的一項調查也顯示,“想保”的比“投保”的多很多。
新型家財險:三大好處一方面是老百姓對家庭財產保險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卻是保險公司的家財險業務無人問津,保險公司吃了十幾年的“老本”終于到了再也吃不下去的時候。
“窮則思變”,家財險舉步維艱的狀況迫使各大保險公司不得不考慮給它變一變“臉”了。
去年底,太平洋保險公司率先推出名為“安居綜合保險”的新型家庭財產保險;今年初,平安保險公司的“新世紀系列家庭保險”方案通過保監會審批,3月份將正式鳴鑼開賣;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也在緊張地籌劃,準備于4、5月份在上海和北京等大城市推出全新的家庭財產綜合保險。
一場為家庭財產保險重新定位,變“雞肋”為保險業務新增長點的“大戰”一觸即發,而老百姓將從中將享受到真正意義上的家庭財產“保險”。
與傳統的家庭財產保險相比,新型的家財險究竟“新”在何處?
--保障范圍大大擴展。手表、相機、現金、首飾,這些過去保險公司因為理賠時取證難而明確列為“不保”的小件財物,如今無一例外納入了可投保的范圍;手提電腦、手機、古玩收藏品、高級時裝,這些近幾年才出現在老百姓家庭財產名單之列的新品種,也被“一網打盡”。
--最高定額成倍提高。過去家財險定額保單的最高額規定不超過10萬元,也就是說老百姓最多只能為自己的家庭財產估價10萬元,獲賠時也以此數目為限。而新推出的家財險不僅將這一最高額提高到近20萬元,還允許投保人在此基礎上再增加其它投保。
--銷售渠道和方式多樣化。針對以前老百姓關于家財險不能上門、投保不方便的反映,某保險公司計劃通過與郵局、街道、小區等方面合作,深入社區多渠道銷售,方便老百姓就近投保。新型家財險還把家庭財產中相關的項目集中在一起,按類別不同排出不同的組合供投保人挑選,使老百姓在選擇時一目了然,投保時更加省力簡便。
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險--惹了麻煩保險公司“埋單”不久前,本市媒體報道了這樣一件事:居住在某小區5樓的徐女士一家外出時,家里水管漏水,水從地板滲下,把樓下住戶的家里淋得一塌糊涂。樓下住戶求助于居委會,居委會阿姨在物業管理人員和社區民警的“見證”下撬開了徐女士家的門,把水閘關上。徐女士回家后,居委會要求她支付20元撬鎖費,正為自己門被撬而光火的徐自然是一口拒絕,至今這20元仍在居委會的帳上“掛著”。
如果類似事件以后再發生,只要主人事先買過新型家財險,那么不光這20元,就是樓下住戶提出的漏水損失,都可以名正言順地讓保險公司“埋單”。依據就是“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險”。
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險,就是被保險人居所附屬物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它是此次各大保險公司新型家財險中不約而同主推的新險種,也是新家財險中最大的亮點。
第三者責任險給百姓日常生活中常會遇到的、發生了也沒有具體部門可以解決的種種意外“麻煩”統統買了“保險“:地板漏水淋濕了樓下人家的東西,花盆掉下砸壞了樓下的自行車,空調外機脫落打傷了經過的路人,甚至家里的寵物一時性起咬傷了鄰家的孩子,在過去,這些事不光會引發鄰里矛盾,還會使事故雙方長時間地為解決糾紛而頭疼,如今簡單了,找保險公司就行。不光如此,從今以后,如果騎著自行車或助動車在路上闖了禍,你也能象小轎車的主人一樣很有派頭地說一聲“找我的保險公司”。
上海市保險同業協會產險委員會主任委員程孫霖這樣評價第三者責任險的意義:過去的家財險一味強調所保財物的必須是固定不動的,這實際上是保險公司為自己理賠時便利著想,而現在則是更多地從百姓的實際需要出發開發險種,因而它是對傳統家庭財產保險理念的一個突破(本報實習生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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