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薩特制動液被檢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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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8日 13:07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郭濱)上海大眾昨日就“大眾帕薩特高級制動液”被檢不合格一事發表聲明。 據悉,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委托檢測機構,依據國家標準對北京市部分商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查并予以公布,其中發現由上海大眾高級潤滑油銷售公司生產的“大眾帕薩特高級制動液”不合格。
上海大眾在昨日發出的聲明中表示,“大眾帕薩特高級制動液”的生產單位上海大眾高級潤滑油銷售有限公司與上海大眾沒有任何隸屬關系,而且也不是上海大眾的配套廠。 據上海大眾的這份申明,“帕薩特”(第1類)為上海大眾合法擁有的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號為:1901592。未經上海大眾許可,任何人都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上海大眾高級潤滑油銷售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制動液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帕薩特”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上海大眾構成嚴重侵權,上海大眾方面將保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對上海大眾高級潤滑油銷售有限公司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上海大眾有關人士表示,消費者如要更換車輛制動液及其它車輛零部件,請務必到上海大眾特約維修站,以免對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嚴重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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