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調研組提議盡快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
本報訊記者葉紅菱通訊員賴南輝報道:最近,廣東省政協調研組在進行關于廣東省實施CEPA中遇到的問題的專題調研時發現,廣東省相當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對CEPA的關注不夠,不少企業負責人對CEPA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導致參與熱情不高,更談不上主動利用CEPA尋找商機。因此,省政協調研組呼吁,廣東省應盡快推出相應對策措施,推動民營企業到港
澳發展。
據了解,為深入了解廣東省在實施CEPA中遇到的問題,研究應對措施,供廣東省委、省政府參考,廣東省政協港澳臺僑外事委員會調研組于今年5月份先后赴香港、澳門,以及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和佛山等地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并進行了深入討論,形成了《廣東在實施CEPA中遇到的問題與對策》的綜合報告。
廣東省政協調研組認為,盡管粵港澳三方已對CEPA的宣傳推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少企業對CEPA缺乏全面的認識和了解:一是宣傳推廣中對CEPA有利于港澳的一面講得較多,對其雙向和互利作用講得較少,使部分人對CEPA產生片面認識。而許多港澳企業對CEPA內容和細則缺乏深入了解,有的以為零關稅就是完全不征稅,不知道仍然需要依法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有的以為只要是屬于273種商品之一,就可以免關稅進口,不知道需要原產地證明;或者認為只需普通的原產地證明就可免稅進口,不知道CEPA項下的原產地證明是指定機構出具的優惠原產地證明等。
廣東省政協調研組還發現,CEPA簽署至今已超過一年時間,但對港澳居民在內地辦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中涉及的經營資金匯入內地或將利潤匯出境外時的相關外匯管理措施缺乏明確指引,使擬在內地開辦個體工商戶的港澳居民心存疑慮。另外,不少港澳人士提出,希望允許港澳個體工商戶的營業范圍擴大到餐飲業及其它服務行業,向香港服務提供商開放電信服務、汽車零售、油品零售、特許經營等業務,取消過嚴的限制條件等。目前第二批對香港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開放和市場準入條件已公布,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領域和分銷服務的汽車零售準入條件已進一步放寬。
省政協調研組建議,廣東省政府對各地鼓勵及扶持港澳居民到廣東開辦個體戶的做法應加以規范。目前,為鼓勵港澳居民到粵開辦個體戶,各級政府的普遍做法是開設“港澳城”,為港澳個體戶提供創業環境。在內地經營環境尚未十分完善的情況下,應加強規范與引導,使之在體現“港澳特色”的基礎上健康發展。
廣東省政協調研組認為,在粵港澳三方的共同努力下,CEPA實施半年來已初見成效,并呈逐步升溫態勢。表現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等方面。省政協調研組提議,廣東應盡快制定和頒布CEPA實施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因為CEPA最具積極意義的一個方面,就是對來自港澳地區的服務業提供者給予早于和優于WTO其它成員的優惠和便利。因此時間就是商機,對于在廣東擁有巨大市場商機的服務行業,如果不盡快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CEPA的實際意義便會大打折扣。
建議
一、對廣東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要重點宣傳CEPA將帶來的商機和挑戰,鼓勵他們到港澳發展;
二、盡快出臺CEPA協議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以引導港澳資金的投向,規范具體運作;
三、出臺相應措施,推動民營企業利用港澳的國際商貿平臺“走出去”。目前廣東企業特別是迅速發展中的民營企業,面臨國際化程度低、整體局限性大問題。廣東可利用CEPA實施深化的機會,向中央爭取對等(或接近對等)待遇的政策,允許廣東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到香港發展,設立分支機構。
對策
一、從投資審批制度等方面積極推進民營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加快粵港、粵澳兩地政府的投資便利化商洽進程,促成兩地政府就具體行業的準入門檻等具體問題進行商洽,爭取在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有關便利化協定;
二、積極推動廣東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到香港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解決民企融資困難的問題;
三、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培訓和推介工作,由三地政府或中介組織聯合舉辦專業性、針對性較強的推介會、研討會等,向民企系統地推介港澳市場運作環境,讓民營企業能更全面地了解港澳地區的投資環境、投資程序,把握投資機遇;
四、出臺有關部門協議提升民企經營管理人員素質的企業管理人才培訓計劃,方便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出入境,便利民營企業對外投資的資金匯出及利潤匯入等促進民營企業“走出去”的配套政策。(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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