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銷售合同門檻降低 銀監會發布公告征求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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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11:17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 |||||||||
本報訊 中國銀監會昨日發布公告,向社會征求《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引人關注的是房地產信托產品的銷售突破了200份合同限制,但業內人士稱信托產品對大多數中小投資者來說仍有一段距離。 此前,按照規定,每個資金信托產品在銷售時不得超過200份合同,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5萬元,這樣一來信托公司發行一個規模為2000萬元的資金信托產品,每份合
此次征求意見稿稱,經中國銀監會審批,信托投資公司辦理房地產信托業務時,單個集合信托計劃接受的合同份數可以不受《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接受委托人的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含200份)”的限制。 對此,中原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劉飛表示,征求意見稿在資金信托產品的銷售合同份數上較過去是一個突破,但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對“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5萬元”的限制作說明,因此信托產品離大多數中小投資者還有一段距離。 (記者 王振) 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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