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招高速路民間業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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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10:12 北京日報 | ||||||||
新華社杭州10月18日電 (記者 裘立華) 浙江省的4個高速公路項目首次向民間招投標業主,這是浙江省消除體制障礙,破除準入堡壘、改進投資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浙江省交通廳1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金華-麗水-溫州高速公路、黃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諸暨-永嘉高速公路、龍游-麗水和麗水-龍泉等4個高速公路項目向民間公開招投標。4個項目總建設規模約843公里,投資估算為487.28億元。
這次招投標業主就是向社會招投標高速公路的投資者,然后由這些中標的業主對高速公路負責建設、管理,同時也讓其在管理中獲得經濟回報,也就是說“以前政府是高速公路的業主,現在是用市場手段向社會招業主”。 浙江省交通廳廳長趙詹奇說,隨著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設的全面推進和投資體制改革的深入,如何拓寬投融資渠道、擇優選定項目投資業主,成為影響高速公路建設步伐、落實業主負責制、遏制工程腐敗的一個突出問題。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依據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投資改革的決定》,于今年9月頒發了《浙江省高速公路項目業主招標投標暫行辦法》和《浙江省高速公路項目業主招標評標暫行辦法》,全面推進高速公路業主招投標工程。 辦法規定,凡是具備法人資格,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投資的公司、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投資能力的多個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投資融資能力的公司與在境外注冊的有大型基礎設施融資能力的投資公司組成的聯合體都可以報名參加項目業主招投標,也就是說國內的社會資本、國際和國內聯合資本都可以參與招投標。辦法同時規定業主對項目的收費經營期限原則不超過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