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頒布新規 報送虛假保險信息將被嚴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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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8日 09:53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北京10月17日訊 記者曲哲涵報道:保監會統計信息部負責人近日就新近頒布的《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答記者問。據悉,該《規定》是中國保監會自成立以來,以主席令形式頒布的第一項保險統計規章。 這位負責人強調,《規定》要求在統計工作中,對出現未按照規定時間報送有關統計信息、統計信息有重大遺漏或統計信息有誤導性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保險機構,要進行監管談話、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出現提供虛假統計信息的、拒絕或者妨礙依法檢查監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談話、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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