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銀行自剎霸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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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1日 16:3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據新華社報道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0月9日宣布,當地三家銀行機構的8份消費貸款合同已經通過工商部門的審查,此前這類合同中經常出現的一些“霸氣”十足的條款得到了修正。 這三家銀行機構分別是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廣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和浙商銀行。
與此同時,通過審查的合同還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銀行可以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確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和管轄權;刪除了以往合同規定的消費者應負的不平等違約責任和處理條款,對銀行要求消費者自愿放棄一切抗辯權等條款也予以刪除,同時,增加了銀行違約應承擔的相關責任。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0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