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沒有理由拒絕采訪將會屬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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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0日 20:05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北京消息據《法制晚報》報道: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一部具有全國性法律效力的“政務信息公開法”正在起草之中。該法一旦頒布,行政機關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如果拒絕向媒體和大眾透露行政行為信息則要承擔違法責任。以后對于新聞單位就行政行為方面提出的采訪要求,行政單位千萬別輕易對媒體說“無可奉告”,因為正常采訪被拒絕記者可告“官”。
記者了解到,該法規一旦生效,如果行政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媒體可以依據該法將行政單位告上法院,由法院強制其公開政務。 此信息一出,立刻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有人認為,“政務信息公開法”會對監督政府、獲得知情權乃至媒體如何更好地成為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紐帶和橋梁等方面都會比以往有一定的進步,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人認為,“政務信息公開法”的起草,目前條件還不成熟。該法出臺之前,需要有一套程序上的規定保證信息公開能夠公平、公正地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