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志華 通訊員張曉穎)廣東省近期將下發《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和銷售管理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購房時,開發商和中介代理機構不得強行要求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和支付購房定金,購房人可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一消息是記者日前在省建設廳答復省政協委員王竹立的有關提案時獲悉的。
王竹立委員在提案中表示,在一些新建樓盤,政府部分管理職能被房地產商和物業管
理公司所取代,業主權益受到侵犯時常有投訴無門的感覺,情緒往往容易激化;在業主維權過程中,既多次出現保安毆打業主現象,也發生過業主為爭取合法權益而采取攔路、靜坐、游行、示威等激烈行動。為此,他建議,政府部門及早介入房地產糾紛,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制定《商品房認購書》示范文本
對此問題,日前省建設廳在給出的答復中表示,目前,省建設廳起草的《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和銷售管理的通知》,已經送各市和省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再作修改后將盡快印發各地執行。
答復還透露,該《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銷售商品房和收取購房人的定金等費用。同時,開發企業和中介代理機構不得強行要求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和支付購房定金,購房人可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前,購房人可拒絕支付購房款。
據悉,《通知》還規定,對違規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市縣建設和房管部門要責成其改正,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并通過媒體和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向社會公布。同時,制定《商品房認購書》示范文本供買賣雙方使用。
物管企業信用上網可查
省建設廳還透露,為規范企業經營行為,該廳還將完善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抓緊制定《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該系統將及時記錄企業及(執)從業人員的劣跡和不良行為。
不僅如此,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復民建廣州市委員會的有關提案時也透露,廣州市將建立物業管理企業信用系統,將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基本情況、管理業績、群眾投訴情況等在網上公布,業主可以自行上網查詢。此舉將引導業主選聘信用企業,失信企業將最終遭到市場淘汰。
答復最后還透露,目前省人大已著手修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下一步,廣州市也將盡快修訂《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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