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傳銷立法 傳銷最高可罰2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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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30日 08:44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 |||||||||
太原消息 全國首部查處傳銷的地方性法規——《太原市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辦法》于2004年9月25日在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通過。據悉,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太原市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辦法》共20條,給傳銷和變相傳銷做了明確界定,并規定了處罰辦法。《辦法》規定,對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組織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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