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出租車主訴訟 經營權指標凸現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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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9日 18:0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程必忠 特約記者 李星辰 萬州報道 以公共利益的名義作出決策的政府,應該建構一個開放的、允許各方利益充分表達意見并進行充分協商的政府決策過程。 9月1日,重慶市萬州區127名出租車業主訴萬州區政府、萬州區運管處違法行政一案二
北京—重慶—萬州,秦孟婭提著一包幾公斤重的材料不停地往返于三地之間。 秦是萬州127名出租車業主推選出來的代表,為此案奔忙已經三年。 個體車業主集體訴訟 萬州出租車經營起步于上世紀90年代初,到2001年底,該區出租車已經發展到987輛。 起步之初,當地政府在給出租車經營者辦理營運手續時,只是明確了出租車的報廢期限為8年。從1999年至2000年期間,該區陸續有200多輛出租車按規定期限報廢,報廢后購置新車的,又重新享有8年的經營權。 2000年,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出租車經營權出讓給經營者經營。同時規定,出租車經營權不能永久出讓,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 同年12月,該局再次發出通知:明確規定運力投放實行報廢更新分離制,即車輛報廢按有關規定辦理,不與營運證牌掛鉤,更新車輛運力投放,按新增車輛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一律實行準購制度。 而到2000年底時,萬州出租車個體經營戶中已經有80%掛靠在出租車公司,每月向出租車公司繳納100多元的管理費。 事隔20天后,即2001年12月30日,萬州區政府辦公室以《會議紀要》對出租車指標進行了分配,萬州出租車實行總量控制,未來5年控制在1100輛以內,除預留150輛外,由東贏公司、萬州汽車運輸公司和三個移民開發區組建的出租車公司分得。 分配經營權指標的依據是什么?萬州區運管處處長羅斌說:“我2002年7月才上任,對以前的分配情況不清楚。”羅的前任是現任萬州長江大橋收費管理處處長魏建國。對此,魏說:“我已經離任了,我不清楚,你問繼任領導。” 該《紀要》規定,每輛車有償使用費不得低于5萬元,出租車到期必須報廢,有償經營權到期的出租車必須退出客運市場。所有按期或提前報廢、退出營運市場的出租車經營權指標,也由5家公司按比例取得。 如此一來,萬州城區原來的987名個體出租車經營戶的經營指標將隨著其車輛的報廢而被政府收回,然后轉給5家公司經營。如果車主還想繼續搞,必須到5家出租車公司租車經營。 個體出租車業主認為自己的經營權被非法剝奪,127名個體出租車業主向重慶市二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區里有關文件內容,判令準予他們依法從事出租車經營。今年5月26日,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指標的潛規則 獲得400輛指標的重慶東贏客運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贏公司)是由重慶東贏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張玉明出資于2001年11月18日成立的。而重慶東贏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是重慶東贏恒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重慶國源貿易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這幾家公司后來和重慶恒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市沙坪壩區九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組建成重慶東贏集團,集團董事長為張林東。 在東贏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個月,萬州區政府辦公室隨即下發了101號文件和《會議紀要》對出租車指標進行了分配,東贏公司400輛,萬州區汽車運輸總公司100輛,龍寶、天城、五橋等3個移民開發區組建的公司分別為280輛、120輛、50輛,最后預留150輛。 據知情人士透露,天城區只有天子出租車公司一家,天城區的120輛出租車指標非該公司莫屬。在運作重慶東贏公司同時,另一路人馬也來到了天城區,準備收購天子公司。在被天子公司拒絕后,買下了龍寶區的順達出租車公司。對此說法,張林東予以否認。 順達出租車公司與重慶東贏集團之間是否“同出一脈”?記者查到的資料顯示:順達出租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小華,曾經擔任過重慶市沙坪壩區九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重慶東贏集團成員)的法定代表人,還曾擔任過重慶東贏恒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前身———重慶國源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2年6月13日,重慶恒康房地產公司匯入三筆錢,進入順達公司在華夏銀行萬州支行的賬戶,三筆款是以楊小華、歐瑞蓮等三位股東投資款名義匯入,所有匯入款相加剛好等同于順達公司的注冊資本208萬元。而重慶恒康房地產公司也是張林東控制的企業。 龍寶區曾經組織轄區內8家企業組建“龍都”公司,以爭取前述《會議紀要》中龍寶區的280輛出租車指標,因為控股權爭執最后胎死腹中。順達公司也在那8家公司之中。 2003年6月9日,龍寶區發出通知,要在轄區內由一家企業經營280輛出租車。6月10日,龍寶區管委會發出《評選辦法》,要求企業必須于10日起至13日止,將不低于30萬元匯入龍寶管委會指定的賬戶———華夏銀行萬州支行,中標企業還須無償贊助龍寶交通局200萬元,評選時按30萬元一分進行計算,分多勝出。 順達公司向龍寶區管委會指定的開戶銀行匯入2358萬元,龍寶區宣布順達公司中標。 隨后,龍寶出租公司、大眾出租公司以龍寶區管委會違法為由提起訴訟。 誰得了利? 萬州區政府副秘書長祁小川說:“改革后,政府收取的指標費并沒有增加,稅收是固定的,財政也不會增加,變化的是增加了就業、出租車行業得到了規范管理! 但是,個體出租車業主卻認為這樣的結果是他們承擔了沉重的“管理成本”。 萬州一車主算了筆帳:一個月按28天計算,兩個班(白班和晚班)的毛收入大約是1萬元左右,扣除燃料費、修理費、養路費、保險、稅、罰款、工商管理、駕駛員工資等費用后,一個月可以剩5000塊錢左右,每年能掙下五六萬。 經營權由公司掌握后,自己從公司租賃過來需要繳納承包費、風險金等費用,再扣除各項費用,一位車主說:“8年下來,不出大的事故平均每年的利潤在2萬元左右,否則就會白做。” 再看出租車公司,8年的租金收入達可50多萬元。每臺車8年的成本支出大概為32萬元左右。這樣,在每輛車上能拿下20來萬的利潤。 “在實際運作中是花不了這么多成本,車輛集中采購價格還可下調,保險還有返點,中途車輛轉讓還要收取6000元的轉讓費,出了事故還要被處以5%的罰款,最后,風險金能退回的可能性也比較小,而且,車主繳納的承包費8年后都不退利息收益,算上這些,一臺車的成本支出能降下2到4萬!比f州一出租車公司負責人直言。 以每輛車20多萬利潤(包括公司的管理成本),東贏400輛車8年的利潤可達8000萬元左右。 但是,重慶東贏集團董事長張林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出租車行業的利潤非常薄,凈利潤不到8%!比绻源擞嬎悖8年的利潤為1600多萬元(50萬×400輛×8%)。 業內人士稱,以8%的凈利潤率算,公司的管理成本就是數千萬!到底誰得了利? “出租車經營權是公共資源,政府可以對出租車進行有效的配置和控制,使公共資源的利用得以最大限度的發揮”,這是萬州區政府當初對987輛出租車經營權收回的一個理由。 9月1日的二審開庭中,原告不僅質疑政府收回原來的出租車經營權并進行分配的合法性,還認為政府許可幾家出租車公司經營,并未采取政府文件中所規定的招標、拍賣等形式,違背了公正、公開、公平的基本原則。 萬州區政府認為出租車經營權是通過協議轉讓并不違法,但是,具體是如何協議轉讓的,目前本報記者還未得到明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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