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地稅征期延長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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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9日 15:43 北京現(xiàn)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方芳 通訊員 郭玉崢) 鑒于“十一”國慶節(jié)公休假時間較長,北京地稅部門昨天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xì)則》的規(guī)定,2004年10月份各稅種的征期順延7日。 據(jù)介紹,征收期限是指每月納稅人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時間限制。十月份,原征期是每月1至10日的各稅種征期延長至10月17日;原征期是每月1至15日的各稅種征期延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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