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當街展示損毀寶馬車 稱寶馬是害人木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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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4日 11:27 新快報 | |
●車主稱行駛中無端失控釀事故 ●寶馬則認為對方無法提供證據 新快報記者 劉正旭 實習生 劉冬梅 昨日下午3時許,一輛嚴重損毀的寶馬745li轎車被拖到廣州天河體育中心北門外“展示”,現場還不時有人派發據稱是介紹車禍發生經過及車主維權過程的傳單,此事引來路人圍觀。 據記者從現場拿到的傳單及車主的朋友李先生敘述,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8月11日,車主張先生駕駛該車在京珠高速公路行駛時,車輛突然左右搖擺起來,根本無法控制,撞向前面一貨車,在此危急關頭,汽車的安全氣囊沒有彈出,張先生當場被撞昏過去。 其后,張先生向寶馬(南中國)公司反映了此事,認為車子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換一輛同型號的車。寶馬方面表示要做檢測,而檢測結果出來后卻令張先生感到很吃驚:車子本身沒有問題。 為此,張先生與寶馬公司多次協商,均未得到滿意答復,而且“他們到現在對此事都不聞不問了”,張先生一怒之下請人把車拖到了天河體育中心北門,決定將事件公之于眾。 據記者現場觀察,該車的車身左側已被撞得塌陷進去,透過車窗向里看,未見有彈出的安全氣囊。 車主的朋友李先生稱,該車是在2003年從廣州某汽車城購買的。事發當天,張先生駕駛該車由京珠高速公路回廣州,剛走過韶關時,該車突然失控,最后發生了上述的慘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當時安全氣囊有彈出的跡象,但并沒有打開。張先生事后回憶說,當時的情形就如同坐船一樣。 李先生對記者說:“當時他已經被撞得神智不清,回到廣州后才能漸漸回憶起事發時的經過,”后來經醫生檢查,確定其腦部受到震蕩,“他目前還在湖南老家休養,關于此車的一切事宜他都是委托別人來處理的。” 圖:嚴重損毀的寶馬745li轎車被拖到天河體育中心北門外“展示”。新快報記者 黃巍俊/攝 車主方面說法:寶馬公司一直閃爍其詞 車主的朋友李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后寶馬維修公司確實于8月14日派人來檢測車輛,但當時只是把電腦連接到車上做了檢測,之后就沒有任何消息,直到8月24日才傳來傳真,上面只是簡單地說檢測結果顯示未見有故障。 此后,他們也曾多次與寶馬(南中國)公司方面進行接觸,但遺憾的是寶馬公司方面一直閃爍其詞,拖而不決,最后甚至對張先生方面要求面談都不予重視,“其店大欺客的‘大家風范’讓人嘆為觀止”。 李先生還說:“我們還沒有讓第三方權威部門對該車進行檢測,這是因為當時讓寶馬公司檢測的時候,是抱著對寶馬公司非常信任的態度,所以才讓寶馬方面單獨檢測。” 李先生稱,張先生當時買來該車后,根據規定買了第三者責任險,后來張先生又要求其員工去買車險,但因為該員工的工作疏忽,竟然把買保險的事情給耽擱了下來,張先生一直也沒有過問此事,直到出事以后,張先生致電保險公司時才發現根本就沒有買車險。 李先生告訴記者,車主現在還是希望寶馬方面能夠妥善處理此事,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處理,他們將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到時候我們也會要求權威部門來檢測的”。 寶馬公司說法:車主無事故現場資料 記者隨后致電寶馬駐中國方面的負責人馬慶生先生,他表示,根據對該車控制單元做的檢測結果顯示,未發現有任何撞擊記錄,安全氣囊電腦也沒有任何故障記憶。為了進一步做技術分析以確認氣囊電腦是否有故障,他們提出要車主提供當時事故現場的資料,包括: 1.詳細的碰撞事故發生經過,地點、時間以及事故繪圖; 2.碰撞事故涉及的車輛詳細描述(車牌、車型、和損壞情況等); 3.事故發生的當時的天氣及路況; 4.重要的是是否有交警到場參與處理以及交警的處理意見; 5.保險公司對車輛的鑒定。 最后,馬先生表示,在車主相關資料不具備而導致目前未有任何結論之前,談論如何補償以及具體補償金額是不適宜的。 新聞鏈接:武漢車主怒砸奔馳 2001年12月26日,武漢森林野生動物園有關人員用鐵錘把剛買了不到一年的奔馳SLK230跑車當眾砸爛。車主自稱所購買的奔馳跑車開了不到1年,卻修了5次,向奔馳公司提出退車的要求遭到拒絕,遂決定將車砸了。 事件發生后,國內媒體對此進行了持續的多角度報道和評說。有的譴責“砸車”的行為不明智,認為消費者以此來維權是魯莽幼稚的行為;有的認為是奔馳公司售后服務存在問題,消費者砸車實屬無奈之舉;有的還認為這是炒作,車主借此擴大自己的影響。2002年3月15日,延續長達三個多月的“砸大奔”事件告一段落。武漢野生動物園與奔馳公司協商和解。 新聞鏈接:上海車主驢拉寶馬 2004年8月29日上午,3頭毛驢拉著一輛“寶馬”汽車停在北京西北四環路附近。據悉,就職于上海某廣告公司的林某2003年11月在杭州購買一輛“寶馬”高檔進口轎車,該車先后出現11項電腦故障,在京、浙兩地經銷商和指定維修點均不答應退車又沒有將車修好的情況下,車主上演了這起用3頭毛驢拉“寶馬”的汽車質量問題投訴劇。 律師說法:關鍵要看權威檢測結果 此類事件發生后,消費者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記者昨日采訪了廣東紅棉律師事務所的黃妙春律師。 黃律師表示,在此類糾紛中,作為個人消費者的維權行為目前還是比較困難的,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個人消費者相對于大公司而言,畢竟處于弱勢。 黃律師認為,消費者一般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其一是不通過訴訟的方式,消費者在拿到第三方權威部門的檢測結果后,可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單位投訴,消費者權益保護單位再根據檢測結果來調解,但消費者權益保護單位一般沒有執行權,真正處理起來比較困難;其二就是通過訴訟的方法,也就是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兩種方法也不能說哪一種效果更好,但無論如何都是要取證,一定要有第三方的權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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