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代開發票十一啟用 舊版可沿用至年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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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4日 09:44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黃玉迎通訊員李正)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國稅或地稅)》將于10月1日正式啟用。 通知同時指出,各地稅務機關現有庫存用于代開的空白發票,只要能夠滿足代開發票的基本要素,就可以繼續使用。各地舊版代開發票使用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31日。 代開發票,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依照規定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發票的行為。 通知規定,已經購買發票的納稅人,臨時取得超出已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已購發票開具限額的業務收入等情形,都可申請代開發票。對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稅款和收取發票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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