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民營快遞稱,其中某些新條款危及行業生存
本報訊《郵政法》第六稿的一些相關規定將威脅到民營快遞企業的生存,為此,上海市39家民營快遞企業日前聯合上書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和商務部,以上海市快遞行業協會籌備組的名義,對《郵政法》第六稿提出異議。
之前,代表中國快遞行業的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和代表四大國際快遞巨頭的亞太快遞商大會(CAPEC)已經相繼致信表達了對《郵政法》第六稿的不滿和建議。《郵政法》草案已六易其稿,第六稿是今年7月19日面世的,但不是最后的確定方案,與之前相比雖然有一定進步,但仍存在許多問題。有關方面明確表示,會邀請公司代表召開不同的座談會,聽取廣泛意見,以利最后確定的《郵政法》達到各方理想的要求。
日前,為使有關方面更重視民營企業的呼聲,100多家上海民營快遞企業正式申請成立上海市快遞行業協會,并同時正式成立該協會籌備小組,由全國最大的民營快遞企業申通快遞董事長陳德軍擔任組長,東方萬邦、信達和泛航3家公司各派一名高層任副組長。
上海民營快遞企業的總體意見是,該稿在一些重大的原則問題上存在嚴重的偏差和缺陷。尤其在郵政專營問題上,該稿一旦正式成為法律,上海的民營快遞企業不僅法律地位不能得到承認,還面臨著關門的可能。《郵政法》第六稿第八條規定,單件重量在350克以下的信件寄遞業務全部由郵政企業專營。上海的民營快遞企業認為,如果把商務快遞業務也包括在中國郵政專營范圍內,由于公司主要業務都歸郵政專營,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將被迫關門。
上海的民營快遞在全國發展最為迅速,民營快遞企業的就業人員在10萬人左右,而郵政只有2萬到3萬人,其中從事EMS的人數大概在1萬左右。如果要滿足現在的市場需要,上海郵政必須大規模擴容,這顯然是不可能的。與此同時,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將帶著違法經營的帽子來填補市場空白。
還有讓民營快遞企業感到“荒唐”的條款是該稿的第六十四條規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快遞業務,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一些由下崗工人組成的小快遞公司勢必要關門,這部分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如何解決?”一位上海民營快遞公司的老總感到很憤懣。據上海市工商登記資料反映,在上海市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名稱中含有“快遞”、“速遞”字樣的企業共1027家,其中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占40.5%。
該稿第六十四條還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人員要具有高中以上學歷,道德品質良好。上海的這些快遞企業表示,立法規定一個企業從業人員的資格條件,在我國立法中是罕見的。它既是對企業用工自主權的侵犯,也是立法不嚴肅、不科學的表現。
上海民營快遞建議,信件寄遞由郵政專營,但單件重量大于200克或者資費是平信資費3倍以上的信件不該在專營范圍內。(東方)(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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