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部門結論迥異 淮河治污何以出現三種結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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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3日 08:10 中國經濟時報 | ||||
-陳飛 經過十年治理,淮河污染情況到底如何?就目前媒體所披露的,至少有三種結論: 新華社8月7日消息,對淮河的主要污染物COD含量進行監測后,國家環保總局統計為 70萬噸,10年降低了約50%,結論是污染在“逐年下降”;而隸屬于水利部的淮河水資源管理局測定2003年排放量123萬噸,結論是“快速反彈”,“接近治理前水平”。而據新華社9月20日消息,因為污染,淮河流域洪澤湖上的一些漁民只能去買礦泉水飲用和做飯,他們說:“污染越來越重,這兩年我們生活更難了。” 對同一條河流,污染治理從“逐年變好”、沒有效果(“接近治理前水平”)到“越來越重”,結論為什么相差徑庭?面對這樣的結論,公眾該相信哪一個?政府要對有關淮河治理進行決策,該依據誰的結論? 或許,對有關部門來說,淮河兩岸居民說的話不能算是一種“結論”,因為沒有高科技產生的數據作支持——沒有數據是有原因的,對水污染的恐懼已經使兩岸百姓甚至淮南市環保局“不敢拿去檢測”——可是,誰又能說他們的話不是“結論”?在我看來,在這三種結論中,整天靠喝淮河水生活的淮河兩岸百姓的結論最有說服力,在幾種互相矛盾的結論中,人們寧愿相信他們的真實的感覺。 問題是,有關部門的結論是如何得出的?他們的結論和當地百姓的感覺怎么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 當然,既然是監測,或許要受到技術的影響,比如運用監測設備的熟練程度、水質采樣的時間地點不同等等,但是,盡管如此,對同一個對象的監測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總是不正常的,也是檢測技術無法解釋得通的。 由彼此相反的結論,人們很容易要問:會不會有人為操縱的嫌疑?比如,夸大治理效果是不是為了顯示政績?而縮小治理效果,是不是為了來年將得到更多的撥款?人們已經多次見識過某些部門和官員利用統計數字達到自己目的的事例,產生這樣的疑問是難免的,需要有更權威的部門通過調查給公眾一個更有說服力的解釋。 排除兩個部門相互矛盾的結論并得出新的結論并不難,但通過這件事,我們應該建立起一個長遠的制度,讓監測數據從一開始就規范、科學、客觀和真實,而不是被公眾質疑后權威部門推倒重來。 這樣的制度應包括:成立一個能監督環保和水利的機構,在進行水質檢測時要求環保和水利兩個部門同時參加,雙方的監測工作放在一起完成,而不是各自為戰,信息獨享。在當前,即使無法成立這樣的監督機構,要求雙方同時工作,也應該不是什么難事。假如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在監測時彼此合作,共享信息,修正誤差,或許就不會得出相互矛盾的結論。 還有,兩岸百姓的感覺不可小視。他們每天要喝淮河水,可以隨時發現河水的污染與否,因而,在有關部門的監測中,應當邀請當地公眾代表作為見證人,并吸納他們的意見,這樣得出的結論才能經得起公眾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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