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統計管理《辦法》出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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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1日 14:50 經濟參考報 |
記者 劉振冬 本報訊 為加強銀行業統計管理、規范銀行業統計行為、滿足銀行業監管工作需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公布了《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于2004年11月1日起實施。 《辦法》主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同時參考了《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有關內容。 《辦法》對銀行業監管統計的職責、任務、工作內容、機構人員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規范,共8章42條。 據悉,《辦法》貫穿“管風險、管法人、管內控和提高透明度”這一現代銀行監管新理念,針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統計違法違規問題,具體規定了不同的處罰權限、方式和標準,使處罰更具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