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匯劃有漏洞 銀行職員狂挪上億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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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0日 19:00 金羊網-羊城晚報 |
汕頭中院一審判決廣東首例同城資金匯劃“時間差”挪用公款案 本報汕頭訊 記者 王漫琪、通訊員 宿華文 報道:廣東省第一宗利用國有銀行機構辦理同城資金匯劃結算“時間差”大肆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近日在汕頭中院審結。吳錫勇、陳運銘、范上樂、史先宜、劉洪南、林清奎、董福源、鄭良雄等8名被告人,因挪用公款罪被汕頭中院一審依法分別判處15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8名被告均是汕頭市人,除被告人范上樂是社會無業人員,在該案中扮演“金融掮客”的角色外,其余7人均身份特殊,分別是中國農業銀行潮陽市支行和平營業所、中國工商銀行潮陽市支行和平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職位大至辦事處主任,小至會計員。 “時間差”狂吞上億公款 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農行、工行、建行、中行等原潮陽市(現汕頭市潮陽區)支行和平辦事處機構在辦理同城資金匯劃時,需提交原潮陽市人民銀行進行結算。法院經審理查明:1997年7月4日至1998年9月10日期間,被告人吳錫勇、陳運銘、范上樂、史先宜等人相互勾結,利用結算制度存在兩、三天內結算的“時間差”管理漏洞,在農行、工行等各潮陽支行的和平辦事處分別開立企業賬戶。并在賬戶資金余額不足的情況下,采取多種手段挪用資金到其他辦事處賬戶,并以“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循環套取資金,一般每筆公款被挪用兩三天就填平。 “空匯挪用資金”的結果,是導致農行和平營業所先后空匯資金132筆,累計發生額人民幣29.2億元。至1998年9月10日,農行潮陽市支行和平營業所共有1.178082808億元損失無法追回,其中從被告人范上樂控制的企業賬戶中流失人民幣5800萬元。 被告人劉洪南、董福源、林清奎、鄭良雄明知被告人史先宜為無業人員范上樂等人辦理空匯資金,仍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審核批準、加蓋印章辦理匯出資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錫勇、陳運銘挪用公款人民幣1.178億元歸個人使用;被告人范上樂與國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相互勾結,挪用公款人民幣5800萬元歸個人使用;被告人史先宜挪用公款人民幣4600萬元歸個人使用,被告人劉洪南參與挪用公款5600萬元,被告人董福源、林清奎、鄭良雄參與挪用公款4600萬元歸個人使用,均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日前,汕頭中院一審判處吳錫勇、范上樂等8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五年不等,八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同城匯劃”漏洞亟待修補 據悉,這宗利用同城資金匯劃“時間差”大肆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其犯罪手段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隱蔽性,目前在廣東省內尚屬首例,在全國亦不多見。該案暴露出幾個問題:一是基層銀信機構辦理同城資金匯劃結算的時間過長,一般均要兩三天才能完成,使罪犯有機可乘;二是銀行內部管理疏于監管,導致犯罪行為實施一年多才被發覺,損失達1億多元;三是一些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為了貪圖貸款方便等原因,違反法律規定,將企業執照、賬戶、印章、蓋齊印鑒的空白轉賬支票等借給銀行內部人員或“金融掮客”使用,使之成為犯罪分子匯劃資金、轉賬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