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可領取250元至1000元的教育券代替學雜費
本報南海今天消息 記者丁華,通訊員王宇、麥紹強報道:從今天開始到2007年,佛山市南海區將逐步改革政府對義務教育經費的撥款制度,政府的教育經費以有價證券的形式發給學生,學生每年可領取250元至1000元金額不等的教育券,用來代替書雜費和學雜費,并自由擇校就讀。
持教育券可自行擇校
實行義務教育券制度后,南海區政府不再直接下撥教育經費,而是將所有教育業務的公用費用,經過計算平攤到每個學生身上,以教育券的形式發放給每位享受義務教育的南海籍學生。
根據《面向未來的南海教育創新行動綱要》的規劃,各個階段的義務教育券面額將有所不同。小學階段的學生每年可獲得一張面額250元的義務教育券,初中階段的學生每年可獲得一張面額400元的義務教育券,高中為800元,職業高中為1000元。教育券代替書雜費和學雜費,手持教育券的學生可以自由選擇不同收費標準的學校就讀,不足部分自己支付。
政府將對貧困學生發放助學補助。小學階段的貧困生每學期可獲得200元教育券,初中階段的貧困生每學期可獲得300元教育券。在每年的2月和8月,資助金以“貧困學生助學金教育券”的形式發放給補助對象。
發放教育券有五大好處
有關人士表示,發放教育券的這種撥款體制至少有五大好處:
一是政府承擔了義務教育的責任,能保持政府對于教育的投入,把過去那種“看不見”的教育福利變成看得見的福利發放到家長或學生的手中;二是教育消費者有權擇校,促使學校教育在競爭中提高教學質量,學校只有辦好,才能吸引學生,學生多了,收到的教育券就多,從政府拿到的辦學經費自然就多;三是民辦學校的學生和公辦學校的學生一樣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四是貧困學生和其他學生一樣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五是試行義務教育券制度后,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有同等的機會獲得教育券,亦即有同等的機會獲得政府的教育補貼,從而調動了學校辦學的積極性。
先試行兩年再全面鋪開
綱要對教育券的用途作了嚴格的規定。
南海區教育局李明倫主任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為了穩妥推行這一制度的實施,區政府將以一個鎮、一間民辦學校或職業高中作為試點,利用兩年時間嘗試,在嘗試中獲取經驗后,再在全區內全面鋪開。教育局目前正在展開調研工作,預計明年會選擇部分學校作為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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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代著名經濟學家、芝加哥大學教授、諾貝爾獎獲得者弗里德曼在1955年提出來的。它體現了教育選擇的自由、資源分配的公平、教育機會的均等。據了解,現在實行該政策的地方有美國的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區、克里夫蘭區、佛羅里達州,中國香港,中國的浙江長興,深圳、浙江的湖州、安吉也正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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