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機構今起繳納監管費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0日 08:0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銀監會預計2004年監管收費總額為50億元左右 國際金融報記者 李衛玲 發自北京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9月19日證實,從今年9月20日起,被中國銀監會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向中國銀監會繳納監管費。銀監會預計2004年監管收費總額為50 億元左右。據悉,向銀監會繳納監管費的對象包括: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郵政儲蓄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銀監會監管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 監管費分為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機構監管費按照被監管機構實收資本的0.08%計收,外資銀行分行按銀監會核定的營運資金的相同比例計收。業務監管費按照被監管機構的資產規模分檔遞減,分段計收。具體比例是:資產在3萬億元以下,按資產的0.02%收取;3萬億至4萬億元部分,按0.015%收;4萬億至5萬億元部分,按0.01%收。怀^5萬億元部分不計收。 與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公布的2003年收費標準相比較,我國目前確定的資產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的收費標準高于OCC,與外資銀行等資產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相比,我國目前確定的收費標準低于OCC。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解釋,隨著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的補充和資產的增長,監管收費的比例會逐步下調,且主要下調的是目前資產規模較大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幾年后,總體監管收費比例將達到并低于OCC水平。根據財政部和發改委的規定,監管收費標準的有效期為3年,收費期滿后將重新核定。 據悉,被監管機構每年第一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6月1日至7月1日,第二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1日。2004年被監管機構第一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9月20日至10月20日,第二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1日。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9月20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