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開始收取監管費 預計今年入帳50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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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0日 07:03 信息時報 | |
今天開始向其監管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收取 全額交中央金庫實行收支兩條線不直接用于發工資 時報訊 (記者 霍宇力) 昨日中國銀監會在其網站上正式宣布,從今天開始向其監管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收取監管費,預計今年收取的監管費將達到50億元。記者昨日從廣東省銀監局了解到,目前收費文件已經送到各個金融機構,而據稱這些巨額的監管費不會用于增加銀 監局員工的福利。國務院同意監管收費 銀監會官員表示,中國銀監會于去年4月28日正式成立,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銀監會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從今年1月1日起,銀監會開始實行中央部門預算管理。銀監會的部門預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包括水電費、差旅費和工作人員工資等。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銀監會大型行政事業項目,包括網絡化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大型稽查辦案等。 為加強銀行業監管工作,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根據銀監會的申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經過審慎論證、審核,并報國務院同意,決定實行監管收費。 監管收費是國際通行做法 據了解,多數國家的銀行監管當局對金融業實行了監管收費制度,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盧森堡等國監管當局的費用全部由被監管機構承擔,德國、加拿大、韓國監管當局90%以上的費用由被監管機構承擔。多年來,中資銀行海外機構大多向當地的監管機構繳納監管費用,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銀監會實行監管收費制度將推動我國金融監管提高監管效率,節約使用寶貴的資源,并進一步邁向國際慣例。 另外,銀監會收取監管費是與國內其他監管機構保持一致。證監會、保監會成立后均實行了監管收費制度。銀監會實行收費制度,可以使三個監管機構的做法保持一致,避免部門間的政策差異。 監管費今天開始收取 據了解,銀監會59號文已經印發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記者昨日從廣東省銀監局的有關人士處了解到,有關的文件也已經下發。 銀監會從今年起對被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被監管機構)收取銀行業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 被監管機構每年第一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6月1日至7月1日,第二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1日。今年被監管機構第一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9月20日至10月20日,第二次繳納監管費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1日。 監管費總額大約50億元 根據銀監會的有關規定,機構監管費按照被監管機構實收資本的0.08%計收,外資銀行分行按銀監會核定的營運資金的相同比例計收。 根據被監管機構去年12月31日的實收資本和資產總額,銀監會今年監管收費總額預計為50億元左右。 50億元不是用于發工資 銀監會官員強調,銀監會的監管收費并不是由銀監會自行支配使用的。根據國務院“收支兩條線”的有關規定,銀行業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全部上繳中央金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銀監會還將對外公布監管費用的使用情況,以接受社會和廣大被監管機構的監督。銀監會的全部經費由財政部通過部門預算予以核撥,銀監會的各項經費開支,包括員工收入與監管收費沒有必然聯系。財政部已原則確定,銀監會的基本費用支出水平與證監會、保監會基本費用支出水平大體持平。 記者昨日也從廣東省銀監局的有關人士了解到,目前銀監局的工資待遇水平也保持原狀,沒有任何調整或者提高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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