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了問題玩具傾銷的機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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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9日 16:39 信息時報 | ||||||||||
李龍 新的玩具標準將于“十一”出臺,意味著不符合標準、有潛在安全隱患的玩具“十一”后便不能見諸市場,這無疑是個好消息。然而,這又是一個壞消息,因為玩具商在“十一”前這段時間里可以合法地瘋狂地低價傾銷問題玩具,大量的問題玩具這段時間將堂而皇之地流入到孩子們手中。
新規定的出臺本來是保護兒童的安全,而現在卻成了危害兒童安全的催化劑:沒有這一規定,問題玩具的傳播恐怕沒有現在這么迅速。 筆者現在想提一個問題,就是既然明明知道現在市場上有玩具不符合新規定,對兒童存在著某種危險性,會給孩子帶來潛在的危險,卻不立即禁止這些玩具的出售,非要等到“十一”才正式按新標準規定執行禁售,這不是等于給了玩具商們一個可乘之機嗎?現在離“十一”還有20多天的時間,玩具商們,你們快點行動吧,把那些沒有年齡警告標識的玩具,把那些“迷你”型零部件,隨時可掉出來被孩子吞進嘴里的玩具趕快推銷出去,現在你們還有大把機會,抓住機會你們還可以大發橫財呢。 什么是問題玩具,問題玩具對孩子的危害性有多大,相信有關部門是做了調查的,否則就不會出臺這個規定,但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既然知道是問題玩具,對孩子存有危險,為何還為問題玩具的流通預留時間和空間呢? 眾所周知,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在汽車行業都實行了召回制,即發現有缺陷汽車就將該汽車及產品召回重新檢修直至安全后再返回市場。玩具市場為何不效仿一下,在新標準實施前,召回那些問題玩具,以免流通到孩子們手中。 問題玩具在新標準未出臺前是“合格”的,玩具商趁機低價傾銷顯然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是誰給了他們打擦邊球的機會,這很值得人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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