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征求意見 偷工減料罰5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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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6日 09:10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劉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近日公布,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對損害消費者和農民工利益的行為處罰力度相當大,降低工程質量的最高罰款50萬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最高罰款30萬元。 對于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新的《建筑法》絕不寬容。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或者施工企業等單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隨意壓縮工期的,可以處
承包單位未依法與勞務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人員工資并拒不改正的,可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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