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害人“好記星”:到底在糊弄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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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09:59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一樣臉孔、一樣姓名,怎么就隨便改了所在地呢?” 幾天前,本報收到若干消費者投訴信,讀者肖一兵說:“上個月,我受廣告誘惑,在上海第一百貨商店為上高中的兒子購買了一臺‘好記星單詞王’。發現實際的東西與廣告宣傳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巧的是,在出差北京和成都時,他也分別看到了“好記星”的廣告,讓他吃驚的是廣告內容:為證明“好記星”受學生和家長歡迎,上海的廣告稱:“17687名家長為孩子英語學習歡呼”,可是,成都的廣告寫成:“成都,17687名家長為孩子英語學習歡呼”,而北京的廣告寫成:“北京,17687名家長為孩子英語學習歡呼”。城市不同,“17687”的數字始終不變。 肖一兵憤憤地說,“好記星”的“克隆”水平很高。“程明軍”———這個廣告實例主角,其照片和陳述內容被刊登在全國各地媒體,不過他的身份讓人眼花繚亂:隨著廣告發布地點的不同,他忽而是四川人,忽而是寧波人,忽而變成了上海人。 真不知道程明軍到底是何方神圣! “程明軍”是“好記星”廣告實例的一個主角,其照片和陳述內容被刊登在各地媒體的“好記星”廣告上,不過他的身份讓人眼花繚亂:隨著廣告發布地點的不同,在寧波某報紙上他是寧波人(左圖),在上海的某報紙上則變成了上海“浦東人”(右圖)。 “好記星”: “我們所使用的實例都是真實的” 記者撥通了“好記星”上海咨詢訂購熱線:“你們的廣告都是真實的嗎?” 對方回答:“是的,都是真實的實例。” “具體的人名、照片、籍貫,包括數據都是真實的嗎?” “絕對真實!”接線小姐很肯定。 “這些資料怎么得來的?” “通過售后調查得到的。” 記者又撥通成都咨詢熱線:“你們廣告上的實例都是成都的嗎?” “實例很多,有成都的,也有北京的。” “成都報紙上的廣告實例籍貫都是成都,是真實的嗎?” “那當然是真實的,我們不會騙人。” 接線方聲稱,都是通過回訪調查得到的資料,并經過消費者肖像權、姓名權使用的認可,才將他們的資料發布在廣告上的。所有的細節、數據都真實可信。 記者最后撥打了“好記星”營銷中心(北京)的電話。在以消費者的身份進行產品咨詢之后,記者問道:“你們這里負責產品的廣告發布嗎?” 接線小姐停頓了幾秒后回答:“您是咨詢產品的嗎?您到底有什么事情?” “噢,在報紙上看到你們的產品廣告,說得很神奇,效果很好,想問問。” “這個因人而異,不同的人使用的效果總會有差異。” “那么廣告上的實例是真實的嗎?” “我們是根據消費者信息卡統計的數據、資料,都是真實的情況。” “也就是說,在上海的廣告上所發布的實例都是發生在上海的,是確有其事?” “我們在各地的銷售點都進行統計,當然都是真的。” “那么,不管發布在什么地方的廣告,都是真實的情況?” “不是和你說過了嗎,都是真實的,我再解釋就多余了。您還有什么問題嗎?” …… 多方查證: 撒謊廣告被多家媒體刊用 根據讀者舉報,我們分別找到今夏刊有“好記星”廣告的四川成都、浙江寧波、江蘇無錫以及上海等地的晚報等報紙。其“好記星”的廣告主題都一樣:“高中夢、大學夢、求職夢、出國夢———英語,粉碎多少望子成龍夢”。在這個大標題下,分成幾個部分:“新聞現場”的內容是學生、家長的好評;“跟蹤報道”選取了程明軍、肖女士、金女士作為跟蹤對象;還有“專家點評”、“綜合評論”;下面則是加拿大人“大山”手舉“好記星”的形象。 單獨看這些內容,不會產生疑問,因為上海的讀者很難看到寧波或成都的報紙廣告。可是,放在一起,問題就來了。“好記星”在成都某報紙上登的廣告稱:截止(應為“至”,以下亦然,原文如此———編者)7月20日,好記星成都辦事處共收到信件及電話17687件次。三千多封信和一萬多個電話,記錄了成都家長們的疑惑、焦慮和喜悅。“孩子學英語,我不懂,可好記星懂,孩子進步真是大”,一位媽媽在電話里無法抑制住自己的喜悅。 “好記星”在無錫某報上說道:截止5月10日,好記星北京辦事處共收到信件及電話17687件次。5000多封信和一萬多個電話,記錄了北京家長們的疑惑、焦慮和喜悅。北京的“一位媽媽”也重復了“成都媽媽”同樣的話。 “好記星”登在8月13日上海某報上的廣告亦然,只是收到同樣數量信和電話的,變成了“上海辦事處”。 最為明顯的不真實是幾個“跟蹤報道”的人物。程明軍一會兒是“成都雙流縣的”,一會兒是“寧波郊區的”,一會兒是“浦東的”,一會兒是“北京通縣的”。另外一位也如此。“肖女士”的照片、人名一樣,但是,成都某報上的廣告說她在“成都一家知名外企任業務經理”,而寧波某報上的廣告則說成她在“市內某外企任經理”。 究竟是可靠的實用例子不夠,只好用這幾個?還是經銷商記性不好,記不清這些人是哪里的?或許就是故意所為,以為消費者看不到登在其他城市報紙上的廣告,可以隨意糊弄? 現場調查: 大多數消費者是因為廣告而購買的 盡管“好記星”的廣告有許多嫌疑,但是,更多消費者并不知情,在廣告的誘導下不斷購買。 按照上海媒體廣告提供的專柜地址,記者進行現場調查,先后來到浦東第一八佰伴B1樓東方書城的文教用品專柜、第一八佰伴7樓的數碼產品專區和上海書城淮海路店。 在第一八佰伴7樓的數碼產品專區,記者遇到一個三口之家,父母帶著上初中的兒子,便和他們攀談起來:“你們怎么知道這個產品?”“看了廣告,就來柜臺看看。”“對使用效果了解嗎?”“不清楚,廣告上說得挺好的。”……短暫停留之后,他們帶著廣告單匆匆離去。 在上海書城淮海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大都是青少年學生和家長。進門右側不大的一塊空間里,設有“好記星”的專柜。一個小男孩和他的媽媽,正在售貨員演示下察看產品的功能。小男孩說:“我在報紙上看到廣告,就給我媽媽看了,她帶我來買的。”男孩的母親也稱,正是報紙上的大篇幅廣告吸引了她。 一個小時內,不斷有人上前詢問、購買,售出了3臺產品。小小的專柜前總是同時簇擁著三四個人,略顯擁擠。購買者中,大部分是看了報紙上、電視上的廣告來購買的。 讓更多的人購買產品,“好記星”的這個愿望沒有錯,但是,如果為了吸引人,就制造一連串不真實的案例,顯然有悖商業道德,也涉嫌違反了相關法律。(記者/謝衛群 實習生/林曉青) 專家點評:典型的虛假廣告 “好記星”的做法,是否觸及法律問題?為此,我們訪問了上海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富敏榮律師。他說,在他們辦理的廣告案件中,虛假廣告的手法越來越多。為了宣傳產品,有的制造虛假案例,附上不知從何處找來的照片,署上假名,在不同的地方發布就使用不同的籍貫或所在地。這種情況已經發現很多。 作為廣告監管部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處處長吳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你們介紹的情況,可以肯定這個廣告是虛構案例,在誤導消費者。” 來源:華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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