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經濟發展難,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貸款難,是當前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也是各級中央銀行高度關注的問題。日前,人行武漢分行《關于金融支持湖北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拿出了22條硬措施,為破解這一難題初步摸索了出路。《意見》要求湖北轄內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上,特別是在信貸審批上,不唯“成分”、不論“大小”,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有發展前景的,都要積極支持, 2004年力爭對縣域經濟信貸增長率最低不得低于8%,對2003年“最佳金融信用縣(市)”優先安排信貸
計劃,優先調劑信貸資金,優先報批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優先核銷呆壞帳,適當下放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和低風險貸款業務權限,“最佳金融信用縣(市)”新增存款的60%以上要用于當地,確保年信貸增長率達到15%以上。重點支持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能還本付息的縣域企業,及時滿足為大中型企業配套型、科技型、再就業型、出口創匯型的中小、民營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農村信用社70%以上的信貸資金要用于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對暫不符合授信條件的縣域中小、民營企業,可以試行預授信制度,進一步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加快貸款審批速度,流動資金貸款從企業申報之日起,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技術改造貸款在90天內完成審批,新上固定資產項目貸款,要在150天內完成審批。此《意見》已被湖北省政府正式批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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