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出臺七大措施助力現代物流業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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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15:40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羅喬欣) 昨天,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公安部、鐵道部、交通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民航總局、工商總局等九個部委,聯合制定發布了《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意見》表示,要從行政管理、稅收和規范市場秩序三方面,完善現代物流業的發展環境,同時提出了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七項切實有效措施。 這七項措施是:
一、鼓勵工商企業逐步將原材料采購、運輸、倉儲等物流服務業務分離出來,利用專業物流企業承擔。鼓勵交通運輸、倉儲配送、貨運代理、多式聯運企業通過兼并、聯合等形式進行資產重組,發展具有一定規模的物流企業。對被兼并、重組的國有企業,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給予積極支持。 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物流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或募集資金發展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流企業。對資產質量好、經營管理好、具有成長潛力的物流企業要支持鼓勵上市。各類金融機構應對效益好、有市場的物流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三、積極推進物流市場的對外開放。按照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擴大物流領域的對外開放。鼓勵國外大型物流企業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到國內設立物流企業。鼓勵利用國外的資金、設備和技術,參與國內物流設施的建設或經營。 四、支持工商企業優化物流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中型工商企業將企業的物流資產從主業中分離出來,整合資源,優化流程,創新物流管理模式,特別是商業連鎖企業要提高商品統一配送率。對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享受國務院八部門聯合下發的《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實施辦法》中的扶持政策。 五、加快物流設施整合和社會化區域物流中心建設。采取必要的調控措施,推動各地區工業、商業、運輸、貨代、聯運、物資、倉儲等行業物流資源的整合,合理規劃建設區域物流中心,開展社會化、專業化的公共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此類項目,各級政府要給予重點支持。 六、簡化通關程序。優化口岸通關作業流程,完善口岸快速通關改革,推行物流企業與口岸通關監管部門信息聯網,對進出口貨物實施“提前報檢、提前報關、貨到驗放”的通關新模式,提高信息化應用和管理水平。邊防、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外匯管理等部門要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簡化作業程序,實現信息共享,加快通關速度。鼓勵建立集海關監管、商品檢疫、地面服務一體化的貨物進出境快速處理機制。 七、優化城市配送車輛交通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流的科學組織,根據當地的交通狀況和物流業務發展情況,研究制定配送車輛在市區通行和停靠的具體措施,提供在市區通行、停靠的便利。 三方面給物流業“松綁” 《意見》表示,將從調整現行行政管理方式、完善物流企業稅收管理、整頓規范市場秩序與加強收費管理三方面改善目前的物流業發展環境。 一、調整現行行政管理方式 1、規范企業登記注冊前置性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為物流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發布決定規定外,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一律取消。 2、改革貨運代理行政性管理。取消經營國內鐵路貨運代理、水路貨運代理和聯運代理的行政性審批,加強對貨運代理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取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資格審批加強后續監督和管理。改革民航貨運銷售代理審批制度,由民航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新的民航貨運代理管理辦法。對危險品等特種貨物的運輸代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完善物流企業稅收管理 1、合理確定物流企業營業稅計征基數。物流企業將承攬的運輸、倉儲等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其他項目支出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的基數。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2、允許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統一繳納所得稅。物流企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的跨區域分支機構,凡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統一核算,不設銀行結算賬戶、不編制財務報表和賬薄的,并與總部微機聯網、實行統一規范管理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總部統一繳納。 三、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加強收費管理 1、加快引入競爭機制,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現代物流市場體系。廢除各類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由部門或地方制定的地區封鎖、行業壟斷、市場分割的有關規定,為物流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2、加強收費管理,全面清理向貨運車輛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政府性基金、罰款項目,取消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項目。全面整頓道路收費站點。對違反國家規定設置的收費站點,要立即停止收費并限期拆除相應設施。嚴禁向物流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評比。凡違規設置站點,擅立收費項目,向貨運車輛及物流企業等亂收費用的,要依法予以嚴處。 建立全國現代物流工作協調機制 《意見》指出,為加強綜合組織協調,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商務部等有關部門和協會參加的全國現代物流工作協調機制。成員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民航總局、公安部、財政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及有關協會組成。主要職能是提出現代物流發展政策、協調全國現代物流發展規劃、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現代物流業發展等。 此外,《意見》還表示要加強四方面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物流技術標準化體系,推廣先進適用的物流專用車輛和設備,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和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