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旅行社收小費從自愿交納到合同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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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10:42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楊珺) 廣東的旅行社收取國內游小費又出新招,從“游客滿意的話自愿交納”變為“并入團費中先行收取,游客不滿意再事后退還”。 昨天,記者從廣東南湖國旅了解到,該社從即日起將在其國內游高級團實行新的小費收取辦法,將20元/天的小費在報名時含在團費中先行收取,如果游客對導游服務不滿意,可在旅行結束后要求退回小費。此前,廣中旅曾在其某兩條線路中提出:如果游客愿意,可
南湖國旅的小費制度涵蓋了該社國內游一大半的熱門線路,團費報價普遍比普通團貴300—500元,屬于無購物的“純玩團”,其中有100—200元是小費。南湖國旅工作人員表示,將自愿給予小費變成先行收取小費,是為了更好地保證導游服務員質量,畢竟游客事后有追討的權利。 對于國內游中引入這種小費機制是否合適,記者致電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處和市場信息處時,對方沒有發表明確的看法。而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認為,如果旅行社事先將要收取小費以及服務不好可以退回的事項都告訴了游客,而且游客同意了,合同就成立了,這屬于合同約定,那就不存在什么“變相強行收取”的因素。這件事情該如何進行,本來就屬于市場行為,相關的行政部門可能也不宜對此做硬性規定和干涉。南湖國旅這樣的做法,等于是由消費者對旅行社服務人員和整個導游隊伍打分,應該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