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守信企業”公示撤銷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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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18:03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楊濱) 北京建立“守信企業”公示撤銷制度。今天,“北京市安達康醫藥有限公司”因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成為本市第一家被撤銷“守信企業”公示的企業。 據市工商局合同處處長王珊介紹,該公司由于在藥品銷售中,為保持與醫院的供求關系,通過宴請、贈送禮品、組織醫院的相關人員免費參加郊游、休閑娛樂的方式爭取交易機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被西城工商分局依法查處。
市工商局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良好行為信息系統”中和“首都工商”網站上,撤銷該公司的“守信企業”公示;收回該公司2003年度“守信企業”牌匾和證書,并在今后兩年內取消其參加“守信企業”公示的資格。 自2004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向社會公示2801戶企業為2003年度“守信企業”以來,為鼓勵企業誠信經營,對“守信企業”采取了免于日常檢查和企業年檢中免審的優惠政策。 同時,為保證公示質量,市工商局建立了對“守信企業”公示的撤銷制度,明確要求各工商分局要會同164家行業協會對“守信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動態監督,及時發現“守信企業”的違法違規及被投訴情況,掌握其違法失信的動態信息。對“守信企業”的輕微違法失信行為實施告誡提示,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要及時撤銷公示。工商部門重申:北京市“守信企業”公示不搞終身制。今后,凡企業在公示年度內出現違法失信行為,符合撤銷條件的,市工商局將及時撤銷其守信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