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穿景區的高速公路會否劃傷桂林山水的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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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07:28 中國青年報 | ||||||||||
記者 甘冰 本報桂林8月12日電 一條計劃穿風景區而過的高速路修好后,是否會劃傷桂林山水的臉?專家們正在擔心。這條路叫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其中,陽朔段要穿越桂林遇龍河以西的巖溶峰林密集
消息今年初一經報道,即遭到了一些專家的反對。他們包括:中國地質學會洞穴研究會會員李維新,中國地質科學院巖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朱學穩、崔光中、朱德浩,廣西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高級工程師劉金榮等。 專家們認為,高速公路穿越遇龍河流域峰林密集地區,會破壞具有世界意義的峰林地貌的完整性,桂林可能因此喪失申報世界遺產的基本條件。 面對專家的質疑,交通部門解釋:“選擇該路線是為了讓游客有‘人在車中坐,車在畫中游’的美好感覺,促進當地旅游和經濟的發展。” 高速路會劃傷桂林山水的“臉”? 中國地質科學院巖溶地質研究所崔光中研究員曾經多次考察遇龍河一帶,每回都拍下那里綿延秀美的巖溶峰林景色。他把建設中的高速公路比做一把鋒利的尖刀,“會劃傷桂林山水的‘臉’”。 地質專家劉金榮說,“桂林具有其世界上發育最完美的濕潤熱帶亞熱帶峰林地貌景觀,具有全球分布面積最大、景觀美學價值最高、最具典型性和不可替代的巖溶地貌景觀,是極其珍貴的世界自然遺產地”。 國土資源部巖溶動力學重點實驗室主任袁道先說:“新出版的《世界巖溶大辭典》里,有一條目專門講桂林陽朔的巖溶典型地貌,可見它在世界的地位。那么好的自然遺產為什么要破壞呢?”袁道先同時還是中科院院士、中國地質科學院巖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 為了保護這片獨有的天然遺產,這些地質專家聯合10多位環保、旅游方面的學者提出了緊急建議,要求桂陽高速公路改線,避開桂林峰林地貌核心區,撤出景區。然而交通部門沒有采納專家們的意見。 交通部門答復:“自治區建設廳于1997年以《關于請將‘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列為‘世界遺產’的報告》向建設部提出申請,但目前尚未獲得任何一級政府或有關部門的批準。” 袁道先說:“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申遺’必需的材料———《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多年過去了仍未拿出來。” 焦點:地貌核心區在哪里 今年3月,專家們緊急上書并很快得到批復。4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交通廳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在桂林就此事進行了座談。 自治區交通廳提出了看法:“桂林的峰林峰叢地貌核心區,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予以正式劃定和批準。” 而專家們認為:“峰林峰叢核心區不需要尋找任何文件依據。即使沒有文件依據,地球地貌的客觀存在,已經活生生地擺在那里,無法否定。何況,高速公路的工程說明書也標明‘大部分路段從峰林平原通過’。” 據悉,當初確定高速公路路線時曾有幾個選擇:東線在漓江東岸,要穿行大量山脈,成本高,而且對興坪風景區等有較大干擾;而西線即交通部門采納的路線,穿越了峰林峰叢地區。原因是,“所經區域多為峰林的平原區,地勢較平坦,地形條件較好,總投資可節省1.05億元”。“高速公路繞道固然會增加造價,但從長遠來看,這是保護自然環境不能不付出的成本。”專家們說。 此后,交通部門也陸續進行了一些調研,明確了現有路線的合理性。 6月12日,67公里長的高速公路最后一個合同段在一片紛擾聲中舉行了開工儀式。 交通廳:重新選址費用誰來埋單 自治區交通廳基建處處長李日昌說:“建設高速公路有利于帶動桂林的旅游業。” 交通部門對這條高速公路的描述是:“這是一條集交通、旅游、觀光為一體的旅游精品線路”,可以將公路建設與自然環境保護和旅游景觀更科學地結合起來。”“桂陽高速公路能否建在目前的位置,取決于工程的論證過程、建設審批過程是否合法、完善。”李日昌說,“桂陽高速公路的選址,交通部門做了大量論證工作,聽取了自治區建設、環保、國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沒有聽到‘公路穿過峰林峰叢會帶來影響’的異議。” 他搬出了厚厚兩大本說:“現在的高速公路穿行路線是按照《桂林城市總體規劃(2001~2010)》設計的,也符合《桂林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避開‘保護規劃區’和‘嚴格控制區’范圍的要求。” 李日昌算了一筆賬:“選擇目前的方案,油耗、磨損費按7000輛至1萬輛車的日交通量來估計,每年可減少1300萬元。而如果選擇專家們提出的路線,將多占農田1000多畝,且該路線離現有的二級路有十幾公里,修好了將很少有車愿意走。”“如果重新選擇路線,不是一兩個部門的問題,需要重新論證審批,以前投入的資金就統統浪費了。這筆費用誰來埋單?”李日昌反問。 專家:質疑項目合法性 朱學穩等10多個專家對工程項目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高速公路在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內施工,明顯違法違規。理由是: 桂林是1982年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第一批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按照有關法規,項目立項前其可行性報告、設計任務書、建設選址等都應報國務院和國家建設部審批。 按照國家環保法的規定,只有在環境影響報告書批準以后,計劃部門才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書。但桂陽高速公路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準時間比建設項目設計書晚了半年。 負責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機構是交通部門的下屬單位,與項目審批單位有利益關系,環評結果有失公平、公正。 該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中也沒有召開有巖溶地質、建設規劃、風景名勝等方面專家參加的論證會、聽證會。 目前,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未獲批準。早在1987年城鄉建設環保部就明確規定了“風景名勝區規劃批準前,不得興建重大建設項目”;199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條例也明確:“風景名勝區經審定公布后,總體規劃獲得批準前,不得在景區內新建永久性設施”;2002年建設部等9部委聯合發文又重申了“風景名勝區規劃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進行工程建設”。 為說服交通部門,10多個老專家多次深入高速公路全線現場進行調研,終于使路線圖有了一次“微調”,但仍按原線路施工。目前,高速公路的先期工程已開工,正等待正式開工的審批。 據悉,“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編寫完,正在審批過程中。規劃對桂林巖溶地貌核心區的劃定、巖溶地貌的保護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專家們稱它是“桂林山水的救命稻草”。 對此,交通廳的李日昌并認為:“該規劃從批準之日起才能執行,顯然桂陽高速公路的現行路線是在總體規劃獲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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