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延誤賠償再起波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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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5日 03:54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記者 李富永 率先實行延誤賠償制度的深圳航空公司,能否帶動全行業效法,從8月2日航空公司的表態看,似乎已經走進死胡同:他們已經改口了,完全不再是上月初的積極說法。 不過,改變說法的東航和國航,最近偏偏又開了延誤補償的先例;而上航則指出,
8月2日下午,在上海市消協組織的“航班延誤維權座談會”上,東航、上航、國航等航空公司表態:目前,不會出臺航班延誤的具體賠償方案,并且表明了苦衷,沒有專門的部門來認定航班延誤。航班延誤原因多種多樣,歸納出來有29種之多,而歸結為承運人的原因只有4種。目前沒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對延誤原因給出一個公正的評價,導致很多乘客認為航空公司憑借技術和信息優勢“自說自話”,逃避補償;東航表示,《指導意見》并未大量征求航空公司意見,由于延誤補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對此企業缺乏相應準備。 民航系統的官員說,如果按航班延誤每客補償200元計算,僅南航一家去年就要付出1.6億元的巨額賠款,這對利潤率并不高的航空公司而言是難以承受的,其結果必然導致企業為減少成本而降低服務,引發惡性競爭。 既然國航、南航、東航三大公司都這樣說了,航班延誤補償沒戲了。盡管上月初他們的說法是“方案正在制定中”,東航甚至“將于近期拿出具體的補償辦法,目前該方案已進入最后的修訂階段! 業內人士分析說,深圳航空是屬于單獨基地的航空公司,公司規模相對較小,且航線密度有限,因此制定航班延誤補償辦法相對比較容易;而三大航空公司大規模的航線擴張本來就面臨飛機運力緊張的問題;加上機構臃腫調配效率不高,航班延誤的情況一直以來都比小航空公司更嚴重,當然不敢輕易承諾補償。 不過,一旦有一家公布了賠償標準,其他公司很難置身事外。民航部門統計,7月以來全國“霸機索賠”事件高達300多起。有的以補償了事。7月7日東航青島飛上海的M U2554次航班延誤,機上100多名旅客拒絕下飛機。經過調解,東航賠付每位旅客300元現金。 幾天前,因為延誤24小時,東航還對M U5440航班上的100多位乘客進行了全額賠償,國航一架從拉薩飛往成都的飛機也給每位乘客賠償了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