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大、奇、古、洋”上海規范樓盤命名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4日 21:21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8月4日電 (記者 季明) 號稱“某某花園”的樓盤里卻看不到多少綠意,只有四、五層高的房屋竟然打出“某某廣場”的旗號……上海市日前決定對全市地名進行一次整頓,重點之一就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樓盤命名中出現的“假、大、奇、古、洋”等怪現象。 上海市政府發言人焦揚4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后在上海,凡是以“花園”、“花苑”命名的,樓盤綠化面積必須達到50%以上;以“城”命名的,用地面積必須在2萬平方
此外,今后上海在對市政交通設施、公共綠地和廣場、居住區及建筑物等命名時,明確規定不得使用有損于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民族尊嚴和人民團結的詞語,不得使用封建帝王稱謂、官銜和職位等詞語,不得使用有違社會道德風尚的詞語,不得使用不規范的文字,國內通用的海外著名城市或名勝的譯名也不得用來命名。 近年來上海城市建設日新月異,2003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積8267萬平方米,竣工面積2376萬平方米,銷售面積2224萬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