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調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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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2日 15:10 上海青年報 | |||||||||
本報訊 (記者 笪莉萍) 昨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上獲悉,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對最低計稅價格進行的一次全面梳理,重新核定了4萬余種車輛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幾乎涵蓋了市場上的所有車型,新的最低計稅價格已于昨日起執行。 對于此次重新核定的原因,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司的有關人士說,近期,包括一些大公司在內,我國主要的汽車企業都調低了產品的銷售價格,大部分車型的市場平均交易價
據悉,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與稅率的乘積,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并公布,現稅率為10%;計稅價格則包括消費者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而根據有關規定,如果發票上的價格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繳稅。 國家稅務總局上一次對車輛的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調整是在今年3月1日。之后的幾個月里,一汽、上汽、東風等3大集團集體對旗下產品降價,但由于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因而消費者在享受低價購買的同時卻不得不上交降價前的車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