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浮動幅度為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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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10:12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劉茜 實習生/洪爽)近期正是農業用肥高峰期,我省出現了尿素等化肥供應緊張、價格上漲的情況。省物價局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繼續加強化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尤其是糧食生產用肥,堅決查處趁機亂加價行為。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強有力措施,確保有關化肥的各項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化肥鐵路運價、化肥企業生產用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
據了解,我省化肥價格監管措施將作出調整。化肥的出廠價格,已由今年4月20日出臺的以實際出廠價格為上限的規定,改為政府指導價。通知還規定,湛江湛化企業集團生產的普通過磷酸鈣中準價為每噸440元,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我省其余各品種規格化肥出廠價格,由各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供求狀況和生產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中準出廠價格,浮動幅度為10%。 通知指出,在化肥批發、零售環節上,仍然實行進銷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差率水平適當擴大。從出廠到零售終端綜合經營差率最高不得超過10%,其中第一道批發環節為4%,包括經營管理費、利息、損耗以及利潤,不包括運雜費和倉儲費,并實行全年統一核算;第二道批發環節為2.5%,零售環節仍為3.5%,包括經營管理費、利息、倉儲費、損耗和利潤,不包括運雜費。 通知還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盡快解決我省化肥經營企業訂購外省尿素的鐵路運輸車皮問題,以緩解供應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