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法規約束 旅行社不得擅自拼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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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8日 07:47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今后,碰到旅行社擅自拼團,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返還全部預付費用。昨天,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重新修訂了《北京市旅游管理條例》,將旅行社目前存在的隨意組團等問題,以法規形式進行了約束。 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高佐之在昨天的會議上提到,旅行社由于報名人數少不能成團的情況是經常出現的,有些旅行社擅自將已經簽約的旅游者拼到其他旅行
根據存在的問題,法規中增加了“旅行社組織旅游,應當與旅游者簽訂合同,約定行程安排、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和違約責任等事項。行程安排中應當明確游覽日程與線路、旅游景點與時間、交通工具種類與標準、住宿餐飲地點與標準、娛樂場所與時間;安排旅游者購物的,應當明確購物的地點、次數和時間。” “因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而不能成團時,簽約旅行社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前告知旅游者,并根據旅游者的意愿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將對旅游者承擔的合同義務轉由其他旅行社承擔。旅游者選擇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部返還旅游者預付旅游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同時,針對目前旅游者參加旅游團隊,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商店內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事情常有發生的情況,法規中增加了“旅行社應當與列入旅游合同行程安排的購物商店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旅行社或者導游員帶旅游團隊到行程安排中指定的購物商店購物,購物商店在旅游者購買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賠償;旅行社賠償后,有權向商品的銷售者追究責任。” -《北京市旅游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 因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而不能成團時,簽約旅行社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前告知旅游者,并根據旅游者的意愿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將對旅游者承擔的合同義務轉由其他旅行社承擔。旅游者選擇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部返還旅游者預付旅游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 在舊城區進行建設用地一萬平方米以上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報請市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草案修改稿)》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違反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導致對發生生產事故的過錯無法查明的,生產安全事故認定為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