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劃定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禁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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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6日 08:19 新聞晨報 | |||||||||
據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5日發布的《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明確劃定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禁區,在四種情況下,商業銀行不得對客戶業務進行授信。 這四種情況分別是: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
客戶未按國家規定取得以下有效批準文件之一的,或雖然取得,但屬于化整為零、越權或變相越權和超授權批準的,商業銀行同樣不得提供授信:項目批準文件;環保批準文件;土地批準文件;其他按國家規定需具備的批準文件。 《指引》提出,商業銀行實施有條件授信時應遵循“先落實條件,后實施授信”原則,授信條件未落實或條件發生變更未重新決策的,不得實施授信。授信決策應在書面授權范圍內、依據規定程序進行,不得超越權限進行授信,不得違反程序或減少程序進行授信。在授信決策過程中,應嚴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員遵循客觀、公正原則,獨立發表決策意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擾。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