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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70%跳槽 壽險營銷體制謀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4日 13:02 《財經時報》

  監管部門籌謀將140萬保險營銷員納入《勞動法》調整范圍;保監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協商3~5年以三種方式分流現有營銷人員:保險公司留一部分;專業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吸收一部分;組建合伙制代理企業或設立個人代理企業

  本報記者 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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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在兩家中資壽險公司從事營銷工作的姜女士又換了新“東家”。與以往不同,這次她帶著團隊一起跳槽。

  “我手下的20多名營銷員都跟了我一段時間,合作得很好。這邊的環境比原來公司好一些。”與第一次在平安保險“干不下去了”而被迫離開不同,姜此次“走得非常風光”——是被新公司挖走的。

  “我在原公司工作了三年才帶出了這個團隊。他們的業績都很不錯,月保費收入近200萬元。”她說

  但是,姜的離開意味著她過去賣出的保單變成了“孤兒保單”。換句話說,一批通過姜女士等購買保單的客戶服務可能得不到保證。她帶走的團隊業績越優秀,受到影響的客戶越多,影響就越大。

  中國幾乎每家壽險公司每天都在上演著類似的一幕。波士頓咨詢公司最近一次調查顯示,中國保險業代理人總體流失率每年高于50%。

  調查還顯示,保險公司第一年的營銷員流失率甚至高達70%~80%,其中,平安保險達到85%,泰康保險、中宏保險達到80%,安聯大眾為75%;中國人壽、新華人壽、友邦保險中國分公司為70%。

  調查人員介紹,保險營銷人員流失分兩種情況:一是保險一線營銷員的淘汰率非常高,尤其是新入行的營銷員做不下去了,只能自動離開;另一種是營銷員主動跳槽,或保險公司之間互相挖墻腳。

  姜女士就經歷了上述兩種情況的離職。“現在保險公司對營銷員業績要求越來越高,每家都有最低收入標準”。最低級別的普通營銷員一個月要完成3000元保費收入,假如連續三個月沒有完成就被淘汰;高級別的營銷人員的業績要求也隨之提高,主任級的不但要完成營銷業績,還要在一定時間內培養新人加盟自己的團隊。如果在限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就走人。

  “最難的就是剛入行的新人,連續幾個月完不成任務,即使公司不強迫也會自動走人。一個月完成保費收入3000元,按照較高的35%提成,扣除稅金等費用,拿到手里沒多少錢,維持生計都難。”姜女士說。

  業內人士透露,保險公司給營銷員的傭金比例一般在20%~35%。一張保單第一年的傭金為25%,此后逐年遞減,一般只能獲得5%~10%。通常拿五年傭金后,營銷員就不再享受這份保單的利益了。他們自然愿意去傭金比例較高的公司,如果能夠帶走一些客戶或團隊,則能享受更多的好處。

  “孤兒保單”問題突出

  “孤兒保單”意味著營銷人員流動后,已經售出的保單沒有固定的人員提供后續服務。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客戶服務部人士介紹,“營銷員是聯系客戶與公司的渠道。試想,如果這個渠道的暢通性不能保證,客戶的利益又如何保證?”營銷隊伍不穩定直接損害了客戶對公司的信心。

  讓保險公司頭疼的是,每份保單給營銷員的傭金比例是逐年遞減的。所以,“孤兒保單”誰也不愿意認領,因為花費同樣的精力提供服務,獲得的利益卻要低很多。“壽險合同期限一般都比較長,20年、30年甚至終身,但一家公司幾乎沒有可能保證自己的營銷員能持續服務這么長時間。”

  “坦白地說,我帶領團隊離開的確給原公司造成不小的損失。但是,這是保險營銷體制的問題,不是我個人能解決的。”姜女士認為,壽險營銷員和其他行業從業一樣,有權利選擇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現在的體制甚至使不少營銷員根本沒有安全感。擺脫這種感覺的方法,只有在能夠干得動的時候盡量多賺錢”。

  新的營銷模式正在嘗試

  中國壽險業目前主要采用的個人營銷體制,是1992年由美國友邦保險引入的。

  據中國保監會統計,在中國壽險市場,個人業務已占整個保費收入的80%;銷售人員高達140萬。據保監會中介部人士透露,目前正在考慮將保險營銷員納入《勞動法》調整的范圍,以建立“中國特色的保險營銷員制度”。

  保監會試圖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協商,明確營銷員的法律地位,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以此保證這支隊伍的基本素質和穩定性。具體思路是:用3~5年時間,以三種方式分流現有營銷人員:保險公司留一部分;二是專業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吸收一部分;三是允許業績特別突出有一定實力的人員自愿組建合伙制代理企業,或者依法設立個人代理企業。

  新華人壽最近率先作出了嘗試:將原昆明、重慶兩個分公司的個人業務營銷員全部剝離,成為新華保險代理公司的專業銷售人員;人員轉正的參考指標包括從業年限、一定時期的業務量和違規記錄等。

  與現行保險營銷員制度不同,新華保險的營銷員從原來與公司的“業務代理關系”變為“聘用關系”,并有固定底薪,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享有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保障。

  兩家代理公司成立后,新華人壽擁有的精英保險代理人成為員工和管理層,并鼓勵優秀員工參股,成為代理人公司的大股東。

  “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管理‘代理員工’,不如花一點成本穩定自己的代理人隊伍,讓他們成為自己的職工。這對公司提高服務品質、維護品牌和形象有利。”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認為,中國壽險營銷隊伍最終走向公司制將是必然趨勢,保險公司投資設立或控股銷售服務公司應該是一個合適的方向,發達國家的壽險公司普遍這樣做。

  但是,將全國140萬營銷員都改為公司雇員是不現實的。因為一旦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保險公司必須承擔各項福利和基本工資。

  除了成本原因,壽險公司還認為,代理人轉為正式員工并享受到各種福利,可能使他們展業的積極性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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