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認可律師從事商標代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3日 14:4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二日電 (郭京霞 于晶波) 雖然中國法律允許律師提供商標代理服務,但實際情況是,多年來律師一直被排除在該服務領域之外。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一起行政許可案進行一審宣判,確認中國律師可以從事商標代理業務,行政部門不能拒絕受理律師作為代理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 這起案件亦是《行政許可法》實施后中國首例涉及國家部委的行政許可案。據了解
北京市一中院認為,根據中國《律師法》規定,律師可以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務。同時,中國國務院已取消了“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這兩個行政審批項目。在《律師法》已有相關規定前提下,被告關于原告不能從事該項業務的主張不能成立。被告拒絕受理原告作為代理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缺乏法律依據,故法院依法撤銷商標局作出的八十五號不予受理的通知。 此案的宣判,雖然僅為一個個案,但標志著中國從司法上認可了律師依法從事商標代理的權利,中國律師從事商標代理服務的“堅冰”將自此被打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