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首次獲權調查“老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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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3日 07:51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鄧婷 實習生 余曉萍) 今后,申請執行人的代理律師將首次獲得法院授權調查“老賴”的財產情況。昨天,本市法院系統召開動員大會部署“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款物及執行案卷活動”,并出臺四項措施治理執行難(其他三項見鏈接)。 據了解,為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本市法院系統將實行委托調查制度,由執行法院向申請執行人的代理律師簽發委托調查令。代理律師持該調查令可向銀行、工商、房管、
目前,本市未結執行案件和未結執行標的額居高不下。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法院共有14491件未結執行案件,標的額高達168億余元,這些案件將在年底前受到集中清理。 -馬上就訪 北京高院副院長馬艾地介紹說,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嚴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沒有足夠的力量和時間對每個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線索進行充分的查找,而申請執行人及其委托的律師雖然具有強烈的意愿和動力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線索,卻苦于沒有足夠的調查取證權。實行委托調查制度,能發揮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律師的積極性,并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 對付“老賴”的其他三招(鏈接) 1.公開“老賴”名單。通過媒體公開“老賴”的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以及債務情況。同時向工商、銀行分別通報其資信狀況和債務情況,將其列入“不良信用者名單”,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予以限制。 2.懸賞知情人。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情況下,發布懸賞公告,對提供執行線索的知情人進行獎勵,但賞金以及公告費須由申請執行人自理。 3.公檢法協查。利用公安嫻熟的偵破技能,查找長期下落不明的“老賴”。 |